重点监管有转基因水稻等非法扩散劣迹的县市

时间:2022-11-06 阅读:16 评论:0 作者:admin

  2月28日,农业部官方网站公布《农业部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再次要求持续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的安全监管,防止未经安全评价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该方案称,以水稻和玉米为监管重点,发生过转基因水稻、玉米非法扩散的县(市)是监管的重点区域。

  本次监管工作方案是农业部至少第四次发布类似方案。

  首次提出跨地区执法监管

  与2014年监管工作方案相比,2015年版本的《方案》首次提出建立协同机制,加快建立跨地区执法监管协调机制,对扩散源头不在本行政区的,要及时向扩散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发送协查信函,严肃查处。

  《方案》还明确提出开展市场监测,降低成本,扩大监测范围,在重点地区,对水稻和玉米农产品的转基因成分抽检。农业部在方案中推荐了五种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使用。

  五种检测试纸均为Cry1Ab/Ac快速检测试纸。Cry1Ab/Ac是一种毒蛋白,能够杀死鳞翅目害虫。编码Cry1Ab/Ac蛋白的基因被应用于转基因抗虫棉、转基因水稻等。

  海南曾披露转基因违规

  2001年5月9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23日公布施行。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有权询问被检查者,要求其提供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资料;查阅或者复制有关档案、账册和资料等;紧急情况下,有权对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封存或者扣押。

  2009年2月,农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09]3号),强调未经审批私自开展田间试验和南繁育种,擅自扩散转基因生物材料的,除依法处理或处罚外,将取消该单位及相关人员承担重大专项等科研任务的资格。

  2013年,农业部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原有的工作规范进行了修改完善,制订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当年5月17日印发执行。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3年12月,海南省农业厅执法检查中发现,南繁农业转基因作物有13家单位的15个样品呈转基因阳性,均为科研试验田块。时隔3个月,2014年3月30日,海南省农业厅才在官网上发布《关于南繁农业转基因作物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对外公布上述违规行为,引发广泛关注。这是全国范围内省级农业部门首次披露转基因违规信息。

  2014年6月10日,农业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本文链接: https://bbs.lanchong123.com/?id=25908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