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目前,省红十字会已启动捐献者陵园建设,同时建立捐献者家庭帮扶机制。希望能让更多人关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截至去年年底,云南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44例,其中去年1月至11月为19例。据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统计,这些器官捐献者大多来自农村。
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梁云生介绍:“这些器官捐献者大多是高空坠落或者是车祸,导致脑死亡,而同意捐献器官的。”梁云生说,“这一部分人大多为进城务工人员,当患者伤病情达到一定程度时,医务人员会主动跟家属沟通,提供渠道,最终由患者或家属做决定。大多数家属都会同意捐献器官,希望亲人的生命能以另一种形式得以延续。”梁云生表示,捐献者的家庭情况相对来说都不富裕,有的甚至比较贫困。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是云南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具有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之一。近日,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实施了一例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移植。从玉溪的一名捐献者处获取的心脏、肺脏、肾脏、肝脏、角膜,让7名患者的性命得以延续。据了解,这也是今年我国器官移植出台新规,要求器官捐献来源只能为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后,云南捐献的第一人。
梁云生说:“他们做出了大爱的义举,社会也有责任和义务帮他们减轻负担。捐献者陵园建成后,也能有一个园地可以让大家来纪念他们。”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