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份新的立场声明披露,由于缺乏证据,美国神经病学学会(AAN)并不提倡医用大麻合法化来治疗神经系统疾病,但它希望研究人员更易于获得这些产品以便研究之用。
该文件由俄亥俄州哥伦布市国家儿童医院小儿神经科医师Anup Patel博士带领的团队起草,文件指出,当这些产品用于治疗患者潜在的神经障碍,或者在那些可能更易受大麻毒性作用影响的儿童中使用时,判定以大麻为基础的产品的益处和安全性的研究是“最重要的”。
新立场声明在线发表于12月17日的《Neurology》杂志上。
声明指出,促进以大麻为基础产品作为治疗各种神经系统疾病选择的国家立法不受高水平医学研究的支持。不仅需要考虑这些产品的安全性,尤其是长期用于治疗神经系统疾病患者,而且也要考虑这些化合物与处方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虽然学会承认,这些药物在神经病学领域可能具有潜在的影响力,但该文件强调,将标准化准备试验结果外推至其他是不恰当的,非标准化、非管制大麻产品可能会在美国上市销售。它还指出,目前大多数可用大麻制品不受任何机构调控,而且可能不包含标记中提到的产品。
作者写道:“质量控制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进一步强调安全性问题。大麻的每个产品和配方应该经过科学研究(类似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程序)来证实其安全和有效。”
联邦政府将大麻产品归类为附表I中的药物,定义为没有公认的医疗用途和具有高潜在的滥用。国家法律不保护联邦起诉的此类产品的处方,除非他们从毒品管制局(DEA)获得附表I许可证。一些国家已经颁布法案允许供应商提供以大麻为基础的产品,但前提是它们不包括精神药物成分。
减少障碍
该声明指出:“DEA对大麻进行重新分类将加快未来以大麻为基础的产品的研究,因为它会减少没有附表I许可证调查者研究参与者的障碍。”
大麻是从大麻植物中提取出的物质,其中包括60种名为大麻素的药理活性化合物。Δ-9-四氢大麻酚(THC)是植物的主要精神化合物。其他大麻素化合物,如大麻酚和大麻二酚,不具有精神作用。
今年早些时候,AAN发布循证指南,以支持应用口服和口腔黏膜形式的大麻来改善多发性硬化患者的一些症状。
随后AAN对医用大麻用于治疗神经系统疾病的系统回顾包括,口服大麻提取物用于治疗多巴胺诱导的帕金森病表现的异常不自主运动可能无效,但它并没有发现支持或反对使用口服大麻治疗其他几个症状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