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毒盐”案发 太原未发现亚硝酸盐

时间:2022-08-21 阅读:17 评论:0 作者:admin

  针对近日在广州市发生的“毒盐”案,太原市盐务分局昨日通报,我市市场上迄今尚未发现亚硝酸盐流通,市民可在正规商场、超市放心购买食盐。

  据太原市盐务分局相关人士介绍,食入 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食入3克便导致死亡。同时,亚硝酸盐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有防腐剂、保鲜剂和护色的功效。因此曾被广泛用于肉制品加工领域。盐务局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我市从未查获亚硝酸盐流通案件,市场上也没有发现亚硝酸盐。

  早在2012年,我市颁布禁令: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省城餐饮单位有关负责人表示,亚硝酸盐对人体危害太大,多年前就不再使用。“现在很多肉制品在烹饪时,都会选择传统健康调味品来改观品色。”亚硝酸盐基本上没有什么市场。

  记者发现,虽然在实体市场已很难购买到亚硝酸盐,但通过网络电商却能轻易购买到成品包装的亚硝酸盐制品。记者在一家网络电商看到,一公斤包装的亚硝酸盐制品从几元到十几元价格不等,消费者可随意购买。对此,市盐务分局相关人士提醒市民:亚硝酸盐决不可以作为食盐食用。同时呼吁监管部门应该严格控制亚硝酸盐随意出售,需要购买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从而真正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亚硝酸盐不可作为食盐食用

  2月4日,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发布警示,提醒广大市民,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决不可以作为食盐食用。

  2015年1月发生的广州市“毒盐”案,一家六口食用亚硝酸盐全部中毒住院。公安机关对“毒盐”来源进行调查,该案件系人为投毒案件,当地正品食盐均未检测出亚硝酸盐成分。

  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发布警示:告知市民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食入3克便导致死亡。亚硝酸盐决不可以作为食盐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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