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宁县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和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实现了食品安全“零事故”。
专人负责 监管工作全覆盖
2014年,长宁县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挂牌,确定了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为全县269个行政村、30个社区配备了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将每人每月100元经费补助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告诉记者,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配备,做到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食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逐步形成了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亮剑行动 打击犯罪不手软
长宁县有步骤、有计划地在全县范围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食品“亮剑行动”、强势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桶装水、婴幼儿奶粉、地沟油、火锅底料、超过保质期食品、大米、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
据统计,2014年全县共立案234件,结案234件,没收并销毁各类违法违规食品药品3.54吨,罚没款达396.5万元。
主题策划 宣传培训入人心
长宁县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效果明显,获得了市领导的充分认可,2014年全市食品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全市食品安全事故4级演练安排在长宁举办。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节日,长宁县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在乡镇、企业、社区设立“科普宣传站”。
制作宣传栏及公益广告40余期,在电视媒体进行宣传5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0余人次;举办各类培训72期,培训食品行业管理及从业人员5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