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保健食品抽检10批次不合格

时间:2022-09-13 阅读:16 评论:0 作者:admin

  2月10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易非法添加保健食品和蛋白粉类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通报显示,此次抽检产品336批次,涉及蛋白粉类及声称具有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和增强免疫力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

  通报显示,河南邦瑞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邦瑞特牌欣靖胶囊不合格,均非法添加褪黑素;北京济坤中医药研究所、沈阳中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生产的1批次衍宗牌保元胶囊不合格,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福建省幸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幸福来蛋白粉不合格,蛋白质含量不达标;潮州市多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多合牌蛋白质粉、1批次佰臣氏多合牌增强免疫力蛋白质粉、1批次富多健多合牌增强免疫力蛋白质粉、1批次奥氏多合牌蛋白质粉不合格,均为蛋白质含量不达标。

  据悉,国家食药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停售;要进一步加大对有关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治疗疾病。保健(功能)食品在欧美各国被称为“健康食品”,在日本被称为“功能食品”。我国保健(功能)食品的兴起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经过一、二代的发展,也将迈入第三代,即保健食品不仅需要人体及动物实验证明该产品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更需查明具有该项保健功能因子的结构、含量、作用机理以及在食品中应有的稳定形态。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负责所有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的行政许可工作,包括对已批准的保健食品进行安全性、功能性、质量可控性等方面的系统评价和审查,消费者应查询和借鉴。《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对保健食品进行了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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