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省萍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萍乡市上栗县公安局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侦破一起销售病死猪案,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完成侦结并移送到检察院。
据了解, 2014年8月14日,上栗县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中心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有人在上栗县境内非法买卖、运输、使用病死猪。上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报后,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相关线索进行调查。经初步核实,上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即启动相关工作预案,向上栗县公安局进行案情通报,并与上栗县公安局组成案件联合查办工作组。经上栗县公安局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个月深入调查,先后开展调查13次,获取证据32份,全部查实黎某某非法贩卖病死猪、李某某非法倒卖病死猪、张某某制作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肉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案件全部侦结完成,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并移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起诉。
同类案件 江门私宰销售病死猪
在民宅私自设立屠宰场,并从养猪场和散户低价购进病死猪,屠宰后卖给食品厂、餐饮店谋取非法利益。近日,新会法院一审审理陈某宗等25名被告人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
新会检察院起诉称,2013年至2014年8月期间,陈某宗、罗某丽、刘某章等人在民宅内私设屠宰场,向江门各镇的养猪场或养猪散户低价或免费收购病死猪,然后在上述屠宰场屠宰,并销售给食品厂、餐饮店等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张某盛、谭北庆等二十二人明知陈某宗等三人屠宰、销售的是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肉,仍以低价予以收购,再转手销售他人或者直接用于销售或加工成食品进行销售。
本案涉及的病死猪肉流向范围包括:江海区礼乐鉴记腊味厂、新会区会城平安路31号“浓浓”食馆、会城新桥路和肇康市场的两间“新味觉点心店”、会城振兴三路4号109的“悦华食馆”、今古洲兴业路口的“秦二娃小食店”、会城东甲市场V318的档口、今洲路平洪快餐店、周某荣于大泽镇大泽市场某冷冻肉档口、濠桥市场1-134号档口、仁义市场铁棚36号档口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台湾《旺报》报道,台湾曾经病死猪横行,迫使当局修法,在“废弃物清理法”中增订刑责、巨额罚金,配合“刑法”诈欺罪,让贩售病死猪的业者稍稍收敛;而农政、环保单位的配套措施,全程监督病死猪流向,让每一头死猪都能被追踪到。
早年养猪户在猪死亡后,为减少损失多会将死猪再卖出,不少死猪肉流入加工业者,为民众健康带来影响。后来“废弃物清理法”修订,先将病死猪列为一般废弃物,再增订刑责,未依规定处理废弃物者,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监督方面,养猪场一旦有病死猪产生,可以得到保险理赔,但病死猪须交给合法回收业者,从猪场送出来之后,送到回收业者的过程中,全程有三联单跟着,过一关签一张,为防运输业者作弊送到其他地方(以前发生过),运死猪的冷冻车辆都要装卫星定位全程追踪。这部分是由“环保署”掌握。
至于病死猪的处理方法,台湾法令规定只能当作有机肥料,曾有人送去绞碎喂土虱鱼,同样违法。台湾农业生技业者还发明小型的有机肥处理机器,把死猪丢进去绞碎,添加发酵菌就能变肥料,很适合小型养猪场使用。这套机器曾卖到厦门推广。
即便如此,偶尔还是会有病死猪流入市场。不过,检警调侦办病死猪案件的分数配比和奖金都很高,各地警方均严加查缉病死猪,也有编列检举奖金给检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