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的3段悲剧爱恋:受害者最终却变成杀人犯

时间:2023-05-21 阅读:12 评论:0 作者:admin

潘金莲的3段悲剧爱恋:受害者最终却变成杀人犯

北宋徽宗年间,山东清河县的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这潘金莲的出身很苦,父母无考,很可能是极其贫困的家庭因为无力抚养幼女而将她卖入大户人家为奴的。如果潘金莲能平平安安地在大户人家里当一辈子下人,沿着"使唤丫头--高级婢女--老妈子"的路线发展下去,她的命运会比父母好许多。遗憾的是,潘金莲这个丫头长到二十余岁的时候,竟然姿色出众、貌美如花。潘金莲怎么个漂亮法呢?《水浒传》说她是:"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

施耐庵老夫子写的潘金莲美是美,怎么读起来老感觉有点"招蜂引蝶"的风情味,例如"暗藏着风情月意"、"勾引得蜂狂蝶乱"等。实际上,施老夫子这么写是主观臆断,潘金莲并非水性杨花之人。当大户主人贪恋潘金莲的美色,缠着她,威逼利诱她上床的时候,潘金莲并没有半推半就,也没有忍辱负重地屈从,而是刚烈地把这件事情抖了出来,告诉了家里的女主人。她表示绝不依从主人的玩弄。想必这个大户是个怕老婆的主儿,因为这事被老婆训得服服帖帖。老婆让他赶紧把潘金莲嫁出去,他记恨于心,找了在县里卖烧饼的武大,倒赔上嫁妆,不要武大一文钱,将潘金莲嫁入了武家。大户选择武大,就是为了惩罚不上钩的潘金莲。因为这个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顶着个大脑袋,面目丑陋,形象滑稽可笑。清河县给短矮的武大起了个绰号"三寸丁谷树皮"。大户想,你潘金莲不愿意和我好,我就让你鲜花插在牛粪上,恶心你一辈子。

潘金莲必须接受这段指定的婚姻,她没有其他选择。如果潘金莲和武大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那么这将是一段很传统、很符合儒家道德标准的婚姻。虽然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内容,却是北宋社会给潘金莲设计的最好的命运。潘金莲会老死,成为族谱上的"武潘氏"。关键就看潘金莲愿意不愿意沿着这条社会允许的正常道路生活下去了。潘金莲觉得这段婚姻有两个不足。首先就是武大太懦弱本分了,赚不到钱不说还常被人欺负。一班小人常常在武家门口叫喊:"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武大后来在清河县住不下去了,搬到阳谷县紫石街租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烧饼。其次,结婚多年后他们都没有爱情的结晶:孩子。其中的责任在武大,而不是潘金莲。武大在生理上满足不了潘金莲。社会不允许潘金莲把生理上的不满足表现出来,但潘金莲在心里无法释怀。

当第一段婚姻的不如意在心中逐渐累积的时候,潘金莲遇到了小叔子、武大的弟弟武松。与哥哥完全不同的是,"武松身长八尺,一貌堂堂,浑北宋苏汉臣货郎图。武大郎就是北宋社会中无数货郎中的一个。身上下,有千百斤气力"。武松因为赤手打死了景阳冈上的老虎,名扬全县,还做了县衙里的都头,在潘金莲眼中就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当潘金莲第一眼看见武松的时候,就在心里寻思道:"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说他又未曾婚娶,何不叫他搬来我家里住?不想这段因缘,却在这里!"于是,她张罗着让武松搬到家里来住,好发展感情。不论武松归迟归早,潘金莲都"顿羹顿饭,欢天喜地服侍武松"。但武松是个直性的汉子,只把潘金莲当做亲嫂嫂相待。吃饭的时候,潘金莲一双眼只看着武松,武松知道嫂子的心思,只是低着头,不去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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