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狱案是继宋初金匮之盟、斧声烛影两大疑案后的延续,到底是赵廷美、卢多逊阴谋篡位,还是宋太宗、赵普刻意谋害,以完成太宗皇位的一脉单传,从史书上我们已很难找到历史原本的答案,不过读者可以自已进行理性的判断。在这些疑案中,令人深感震撼的是:在皇位权力前面,即使是父子兄弟,人性也已完全泯灭。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和《宋史》有关传记等史书记载,太平兴国七年(982)三月的一天,风和日丽,宫中金明池、水心殿落成,宋太宗正准备召宗室成员泛舟游览。突然,有官员密告:秦王赵廷美欲于此时行刺皇上,若不得手,再诈称病于府第,候太宗车驾临省,再作乱以篡位。太宗听罢大怒道:“朕尚强壮,秦王何性急乃尔!”冷静一想,又不忍暴露其事,以败坏皇家宗室的名声。遂下诏罢去廷美的开封府尹官职,出为西京(今河南洛阳)留守。为掩人耳目,还赐给御弟裘衣、犀带、银钱、绢彩诸物,差枢密使曹彬代皇上给廷美饯行。同时,褒奖两位同告秦王阴谋的官员,如京使柴禹锡迁枢密副使,翰林副使杨守一迁枢密都承旨。也贬降了一批与廷美友善的官员。
此事一发,宰相赵普很快上密疏,告宰相卢多逊与秦王暗中交通诸事。太宗览奏章后,立即下诏将卢多逊及有关属官、秦王府小吏等统统逮捕入狱,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等官员组成特别法庭,严加审理。案犯很快招供伏罪,卢多逊承认曾多次遣官以中书机要密告秦王府,去年还令属下传话给秦王说:“愿宫车(指太宗)早晏驾,尽心事大王(指秦王)。”廷美也回告之:“卿言正合我意。”并私赠卢多逊弓箭等物。还有秦王府小吏恣横不法诸事,法官们一一结案具状奏上。太宗再召文武大臣集议朝堂,太子太师王溥等74位官员联名奏议,要求对此大逆不道之案严惩不贷,宜行诛灭之刑以正朝章。最后,朝廷定案判决:削夺卢多逊官爵,并同其家属流放崖州(今海南岛)。有关属官、秦王府小吏数人并斩首于都门之外,籍没家产,其亲属也流配海岛。赵廷美则被勒令归私第,他的儿女不再称皇子皇女。朝中凡与廷美、多逊有关系的皇亲国戚、各级官员,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和贬黜,相关的势力被彻底扫尽。
其后,赵普又唆使知开封府李符上奏,谓廷美虽已谪居西京,但仍不思悔过,怨恨不已,应徙流远郡,以防他变。太宗见疏,遂降诏贬廷美为涪陵县公,房州安置。房州位于今湖北房县,地处大巴山区,不但远离东京开封,且偏僻荒凉,人烟稀少。雍熙元年(984)廷美至房州,太宗还派出亲信为房州地方官,以日夜监视,廷美被软禁而没有行动自由,忧悸成疾而死,时年三十八岁。太宗听说,呜咽流涕着说:“廷美自少刚愎,长益凶恶。朕以同胞至亲,不忍置之于法,使居房陵,冀其思过。方欲推恩复旧,遽然殒逝,伤痛奈何!”其悲位之情,感动左右。次年,卢多逊也病卒于海南岛,终年五十二岁。
此案从表面上看,有好些个官员一起告密,还有那么多官员共同审讯和朝堂集议,赵廷美与卢多逊欲政变谋篡似乎已属实无疑。其实该案有相当复杂的背景故事,绝非上述史书记载的如此简要和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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