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写过一篇《女人割股考》,从各类作品和州府的地方志中摘取了女性割股饲亲的事例,总计620个。最早的是唐穆宗长庆三年冯氏割股给母亲治病;最晚的是胡适的老妈冯顺弟割下左臂上的肉喂给自己的弟弟,也就是胡适的舅舅。
共620位女性割股饲亲
股,文言文中指的是大腿,后泛指身上所有的肉。“割股”就是把自己的肉割下来喂给别人吃。历史上不乏人吃人的记载,但“割股”不同,这是一种主动的行为,没人逼着你非这么做不可,如果说逼迫,也是自己逼自己。
最著名的割股者,大概是春秋时晋文公重耳的臣子介子推了。君臣一伙儿人,奔波在逃亡的路上,饥饿难忍,介子推从自己大腿上割了一块肉,做成肉羹喂给重耳,从而成就一段“佳话”。
这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割股吃肉,总比大家一起饿死强。而史书上大量记载的“割股”,不是充饥,乃是当药用。
《高要县志》中说,“文氏,钟公球妻,夫得痿病,家贫不能具汤药,文织席供之,百方不愈。一日,医云,人肉可愈。文割股饲之,夫不知也,迨创溃不能起,夫询其女,始得状。”文氏的老公得了病,医生说人肉能治好,文氏毫不犹豫地割了一块给丈夫吃,直到创口溃烂,丈夫才知道真相。
李敖写过一篇《女人割股考》,从各类作品和州府的地方志中摘取了女性割股饲亲的事例,总计620个。最早的是唐穆宗长庆三年冯氏割股给母亲治病;最晚的是胡适的老妈冯顺弟割下左臂上的肉喂给自己的弟弟,也就是胡适的舅舅。
这还是有文字记载的,至于白白割了自己肉,却无声湮没在历史长河中的,一定就更多了。男人割股多是喂给自己的上司、父母,没听说喂给岳父岳母的;女人割股所饲者则非常广泛,除大量“饲姑”(即婆婆)外,也可喂给公公、丈夫、小叔子、父母、兄弟姐妹等。只要能让他们的病治好,哪怕自己活人现杀,也在所不惜。
可是,人肉真的能治病吗?现在我们自然明白是扯淡,其实在古代也不一定就是共识。割股饲亲,一定有另外无法言说的原因。有的确是因为太穷,吃不起肉,病人又需补养,只好就地取材。还有一些是病急乱投医,认为越奇特的东西越能治病。人肉难得,所以和人参、燕窝一样具有神奇疗效。而医生们也推波助澜,不否认甚至确认这一点,以此掩饰自己的无能。
我以为,割股事件之层出不穷,最重要的一点其实是社会最底层人的自虐心理。他们地位低下,又渴望认同,即以自残来表白。虽然不知道割股是否有疗效,但为了表示诚意,表达真心,先把自己解决了再说。你看,我连自己的肉都割下来了,你再不能病愈,可怪不得我了。
这是一种奇怪的逻辑:我对你好,无需“你好我也好”,我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就是对你好。到了今天,社交关系中依然存在类似的心理痕迹。比如,西方人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是为了自己开心。我们在酒场上喝酒,是给别人喝的,明明能喝二两,一定喝一斤。言外之意:你看,我都把自己喝成这德性了,我够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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