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向认为:东方是东方,西方是西方,两者永不相逢。然而,在晚清的条约口岸,以买办为中介,东方和西方在某种意义上确实相逢了。
在中西方经济交往和文化传播过程中,买办的中介角色不仅是有代表性的,而且具有战略上的重要性,尽管这种接触的结局并非令人愉快。买办凭借自己的财富和专门知识,成为一种新式商人,在近代起了重大作用。
近代史在很多方面是一个对西方冲击的反应过程。西方冲击发生于条约口岸,并在那里表现得最为明显。外交谈判和军事对扰通常是因贸易关系发生冲突而激起的,站在贸易背后的则是西方商人,贸易正是外国人来到的主要原因。
西方商人同一个本质上与西方完全不同的社会接触,需要当地人的帮助。1842年废除垄断性的公行制度以后,买办取代了行商,成了与西方之间的商业居间人。买办是在华外国行号的经理,在外国行号同人的交易中充当中介人。
买办作为中外商人的居闻人,首要条件是具有某种经济职能,这种经济职能乃是他们的社会、政治和文化活动的跳板。由于1842年以后对外贸易的增长,对商业中介人的需要变得更加迫切了。然而,人们终于发觉语言上的困难和货币的复杂以及商业惯例、社会习俗不同,已是中外之间自由和直接交易的主要障碍。
买办为洋行和商业之间提供了必要的联系。他们在洋行里,招募和管理雇员,充当银库保管,提供市场行情,为钱庄票据作保,从各方面协助外国大班同人做生意。
这种类型的商业中介人并不是一种独特的外来的制度,而是在传统经济制度的框架中发展起来的。事实上,纯系的、人们称为牙行的特许经纪人制度早就在执行这类中介人的职能了。因此,即使外国人十分熟情况,比方说象河北的商人到广州那释,他们仍然会.利用类似牙行那样的机构。
事实上,1842年之前外商通过官方的牙行进行贸易并不少见。牙行是独立的抽取佣金的代理人,买办财主要是通过契约关系受雇于外商,在这个意义上买办不同于经纪人。然而新出现的买办是从公行制度中取得经验的,因为这种买办制度不是在真空中生长起来的,它有时取其他制度而代之,有时又兼容并蓄,为自己并辟道路。
在清代(1640一1912),人的商业活动广泛而又复杂,较有势力的商人是那些操纵茶、盐、丝、棉花和鸦片交易的人。他们中最值得注意的着来是垄断性的盐商,其次是行商。在早期中外贸易中,经营同欧洲人贸易的商人组成了商人行会——公行。公行是经官方特许的,并对官方负责,对所有同西方商人的贸易享有垄断权。公行的成员称为行商,在1842年以前,他们组成了最大的商业团体之一。在鸦片战争中被英国打败以后,《南京条约》导致了行商独霸对外贸易局面的结束。
当相当大的一批外国商人到达条约口岸时,这就为个人奋斗创造了一种新的职业领域。在这种背景下,新的买办阶级应运而生。不久以后,太平天国起义(1851-1864年)加速了盐商的衰落。这样,外来因素同内在因素相结合,造成了一种更加有益于创办自由企业的环境。买办的兴起,虽然影响还没有大到足以把商业中心从内地全部移到条约口岸,但是它集中体现了这种趋势。条约口岸的兴:起,这件事本身就为密不可分而又复杂的商业括动增添了一个新的巨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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