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7岁女童靓靓遗体被推进手术室,她的心脏和眼角膜被取下。靓靓的心脏当天被运往武汉。那里,一名4岁的小男孩儿正等待着救治;眼角膜则暂时保存在北医三院,在未来两周内,也将会移植到需要的患者身上。
从发病到离世,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她的父亲郭高峰说,既然救不活孩子,就让靓靓的一部分继续活下去……
捐献 一位父亲的来电
1月31日11点多,北京友谊医院接待了一名女孩和她的父亲。女孩7岁,患未成熟型畸胎瘤,来自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下马托村。
据该院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吴平介绍,当时他要去开会,有人电话称,想咨询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事宜,对方是一位父亲。
他赶到时,郭高峰已带女儿等在医院,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靓靓。
吴平说,当时靓靓处于半睡半醒之间,反应不灵敏,已无法说话。根据郭高峰的描述,靓靓病初没有征兆,发病至今不过一个月。他为靓靓办理入院手续。当晚,母亲周忠连在病床前守了一夜。次日中午12点左右,家属见靓靓脸色异常、呼吸困难,医院随即展开抢救。
约一小时后,靓靓被送入ICU病房。不久,靓靓双瞳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血氧量下降,自主呼吸到每分钟5次,基本靠呼吸机维持,属于一种临床脑死亡状态。吴平向家属说明情况,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程序。
捐献之前的告别
吴平说,按照家属的意愿,想要捐献靓靓肝脏、肾脏、心脏和眼角膜。他们随即对孩子的身体展开评估。
2月1日下午4点多,评估结果基本得出。因靓靓此前做过脑室腹腔引流术,将其脑室中积存的脑脊液引流至腹腔,这就可能导致癌细胞扩散至其他地方,其肝脏、肾脏已不适宜捐献。“是否转移尚不确定,但在医疗上,不能让受捐者冒这个险。”吴平告知家属后,郭高峰惊讶了一下,声调略有升高,“救她已经救不到,为什么帮人也不行?”
在这个过程中,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表示愿意接收靓靓的眼角膜,该院医生最早可在当晚抵达医院。吴平说,捐献者离世后,在一般条件下,大器官要在10分钟内实现快速降温、灌注保存液,否则便无法使用,眼角膜捐献6小时内都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