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3批次食品检出含违法添加物

时间:2022-08-26 阅读:13 评论:0 作者:admin

  5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计监督抽检1175批次,共发现23批次不合格。

  中2月6日讯(记者 马文文)5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记者了解到,本次监督抽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为进一步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而组织实施的,覆盖了全省17市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对白酒、熟肉制品、火锅食品(速冻羊肉、牛肉卷)、辣椒制品、调味料及火锅底料等5类产品,合计监督抽检1175批次,共发现23批次不合格。

  记者获悉,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部分白酒被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蜜素、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以及己酸乙酯、酒精度、总酯等理化指标不符合标准。二是部分熟肉制品被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苯甲酸、山梨酸、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三是5批次样品被检出含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其中有4批速冻牛羊肉卷(片)检出“瘦肉精”,有1批辣椒粉检出罗丹明B。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违法添加行为按最高限处罚

  卫生部、公安部等六部门日前发文,凡是发现涉嫌违法添加行为,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限处罚。

  1月底,卫生部等四部门曾发出关于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其中称,近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发现一些餐饮单位使用来源不明、标示不清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制作火锅底料,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用食品添加剂勾兑火锅底料问题引发热议。

  可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于违法添加行为,不仅要检查,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也要严厉处罚。卫生部网站昨日刊发《关于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做好违法添加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凡是发现涉嫌违法添加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进行查处,并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一律报告当地政府,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限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另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要时可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跨省违法添加案件,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国家主管部门和公安部报告,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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