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白酒小作坊不得用酒精加工

时间:2022-08-18 阅读:17 评论:0 作者:admin

  近日,省食药监局发布了《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非法勾兑、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规范白酒生产秩序。其中对于白酒小作坊,更是明确“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

  通知规定,白酒小作坊销售预包装白酒的,应当加印或加贴标签标识。其中,标签标识信息应包括白酒小作坊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原辅材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警示语等,包装物不得有毒有害,污染白酒。临近春节销售旺季,相关部门对白酒业的监管愈发严厉,白酒小作坊、散装酒成重点监管对象。“小作坊自我约束力较差,为牟利常以低成本购入不合格酒精,这种酒甚至可能威胁到食用者的身体健康。”一位张姓业内人士表示。不仅如此,有的小作坊还以次充好,假冒“品牌酒”,对市场秩序造成了破坏。

  针对类似情况,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白酒小作坊应当定期对其生产的白酒,委托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建立进货查验、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销售数量流量等相关记录,记录信息至少保存两年。此外,白酒小作坊负责人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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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加口感、延长保质期——部分食品企业滥用添加剂

  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标识合格率低……近日,省食药监局向媒体通报了2014年针对白酒、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食品标签标识、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掺杂六价铬、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监管重点报告。

  据省食药监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刘勇介绍,食品添加剂指标占不合格总数的比例高达8%,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加口感、改善外观、延长保质期、降低成本,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尤其是白酒中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糖精钠的问题仍较突出,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另外,在对全省加工食品中,有水泥制品直接接触食品情况的产品进行六价铬检测,发现白酒、酱腌菜、酱油、食醋、酱产品中的六价铬风险较小。

  截至2月4日,记者拿到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省药监局对全省多个市州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督抽检后发现,在抽检的6890批次食品中,实物抽检不合格511批次,抽检平均不合格率为7.4%;抽检3080家小作坊的356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57批次,抽检平均不合格率为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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