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6措施强化肉制品企业监管

时间:2022-08-06 阅读:16 评论:0 作者:admin

  2月4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肉制品和工业加工食品安全监管,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2015年肉制品和工业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主要以肉制品、食用油、糕点类、小作坊食品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为重点,强化6个方面措施。

  据了解,此次涉及的6个方面分别为:严格实施生产许可,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规定,严格证后监管;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发挥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作用,构筑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以企业自查为前提、监督检查为重点的食品生产监管模式,切实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巡查力度;

  规范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生产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

  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年内重点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食用油专项整治、蜂蜜制品、端午节和中秋节食品专项抽检,开展对小作坊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按照市局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即食食品、小作坊食品抽检力度,及时发现肉制品和工业加工食品领域安全隐患,为日常监管和执法提供依据。

  链接

  贵州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

  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抓好我省肉及肉制品监管工作,切实为全省群众提供一个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省食药监局自1月16日至3月15日,在全省统一开展为期2个月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这次行动重点针对批发市场、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销售的肉及肉制品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八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的肉制品质量严重不合格,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食品经营者单位从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购进并销售的肉及肉制品、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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