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将立春定为24个节气之首。立春之日,晚上七点时仰望星空,可见北斗七星的斗柄正指向东北,即方位角45度的地方,古人称为艮(八卦之一)的方向。
立春的“立”表示开始,“春”表示季节,故立春有春之节气已开始之意。农谚有“春打六九头”、“几时霜降几时冬,四十五天就打春”之语,从冬至开始入九“五九”四十五天,因而立春正好是“六九”的开始。
立春作为节令早在春秋时就有了,那时一年中有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八个节令,到了《礼记·月令》一书和西汉刘安所著的《淮南子·天文训》中,才有24个节气的记载。在汉代前历法曾多次变革,那时曾将24节气中的立春这一天定为春节,意思春天从此开始。这种叫法曾延续了两千多年,直到1913年,当时的国民政府正式下了一个文件,明确每年的正月初一为春节。此后立春日,仅作为24个节气之一存在并传承至今。
立春亦称“打春”、“咬春”,又叫“报春”。这个节令与众多节令一样有众多民俗,有迎春行春的庆贺祭典与活动,有打春的“打牛”和咬春吃春饼、春盘、咬萝卜之习俗等。
自周代起立春日迎春,是先民于立春日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历代帝王和庶民都要参加的迎春庆贺礼仪。
在周代立春时,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去东郊迎春,祈求丰收,回宫后要赏赐群臣,布德和令以施惠兆民。到东汉时正式产生了迎春礼俗和民间的服饰饮食习俗。在唐宋代时立春日,宰臣以下都入朝称贺。到明清两代时,是立春文化的盛行时期,清代称立春的贺节习俗为“拜春”,其迎春的礼仪形式称为"行春"。在这些迎春活动中“服饰”与“打牛”是很重要的习俗之一。明清时京兆尹和各府衙官员,都必须将官服穿戴整齐,去“东郊”的东直门外五里的“春场”去迎春,即按规定的仪仗,制作的春牛芒神、柳鞭等举行迎春礼仪,然后进宫朝贺并接受赏赐。
打牛仪式是由县府执行,在旧县志上有详细描述:“立春前有司迎句芒神于东郊,里市各扮故事表演,曰庆丰年。民之男女携儿女看春,俟土牛过,各以豆麻撒之,谓散痘消疹。立春日祀芒神(指传统中统管农事的地神,亦称春天之神)圣,鞭土牛(用泥土塑造的一个牛状物,亦称春牛)毕,民争土块归置牲圈取畜养蓄息地。是日喜晴厌雨,歌曰:但得立春晴一日,农夫不用力耕田。”说的是,打牛的前一天,先把土牛放在县城东门外前,称为“立牛”,其旁要立一个携带农具挥鞭吆牛的假人做“耕夫”,以此表示春令的到来,农事宜提前准备。那“耕夫”如站在牛前,表示春令早来应早些备耕;“耕夫”立在牛后,则表示春令迟到;若人牛并行,则春令适中。立春日当天,各官府要奉上肉果食品于芒神土牛前,于正午时举行隆重的"打牛"仪式,吏民击鼓,由官员执红绿鞭或柳枝鞭打土牛三下,然后交给下属吏与农民轮流鞭打,把土牛打得越碎越好,以示人们对春天的热爱.随后,人们欢笑着抢土牛的土块带回家入牲圈,象征槽头兴旺。据说当天如天晴,万民高兴;若天明遇雨,则表示晦气不利,预示这一年年景将不佳。
民间迎春活动亦很热闹。立春日时,四合院与农家院里要高挂“春幡”,各家门框上都要贴上用红纸书写的对联,如“一门欢笑春风暖”、“四季祥和淑景新”,或“瑞雪丰年,八方献瑞”、“春风得意,六合同春”等联语,院内屋内墙上也贴满“迎春”、“宜春”以及“福”字,使院里一片红彤彤的景色,显得春意浓浓,也象征着吉祥。大人孩子要换上洁净的新装,妇女们脸上抹上胭粉,头上插上写着春字福字的红绒花,或用彩色绫罗,剪出象征春天已到的春燕花鸟等簪在发髻上,也有的用红纸剪刻个雄鸡形状贴在屋门上,因鸡与“吉”谐音,有吉祥如意之意。“剪绮裁红妙春色,宫梅殿柳识天情。瑶筐彩燕先呈瑞,金缕晨鸡未学鸣。”这首古诗正写出春色满院,欢乐迎春的情景。
另外,有些村镇立春日举办“迎春会”,常找个十多岁的少年化装成一个官老爷,身穿纸宫服,衣戴纸帽,脚蹬纸靴,骑着个牛,前往祭祀坛,带领百姓祈祷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沿途敲锣打鼓,放鞭炮以迎春天到来。
旧京时还有农家找一男童,穿青衣戴青帽,站在田野中,然后众农家敲着锣鼓,从田野里将小孩拜迎回来,叫做“迎春”。至今也有农家写些“迎春接福”或“春到家兴旺”等红条幅贴在墙上,并摆上果品或春盘,恭候春的到来。因这些迎春礼仪,装饰及服饰及打牛等活动,故立春也称为“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