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雉,汉高祖刘邦的妻子、皇后,人称为吕后,同时,吕雉还是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位皇后和皇太后。是秦始皇统一,实行皇帝制度之后,第一个临朝称制的女性,被司马迁列入记录皇帝政事的本纪,后来班固作汉书仍然沿用。她开汉代外戚专权的先河。看到以上所述,亲们就知道吕雉是多么了不起的以为女性了,但是,小编我发现了一个令人惊奇的记载,那就是吕雉竟然是刘邦的小妾,原来刘邦的原配另有其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震惊!吕雉竟是刘邦的小妾,刘邦的原配另有其人
据史料记载,刘邦去任泗水亭亭长之时,年龄最少也已30余岁。按当时习俗,相信在20岁上下,刘邦父母是肯定会为刘邦完婚的,决不会拖至30多岁。只是由于《史记》、《汉书》中,均未见关于刘邦结发妻子情况之记载,故后人无法了解有关其结发妻子的任何情况。
然而,《高祖本纪》、《高帝纪》却明确记载了刘邦与吕雉结合之事。虽然《齐悼惠王世家》载刘邦长子、悼惠王刘肥是“高祖长庶男也”,却又指明“其母,高祖微时外妇也,曰‘曹氏’”,以致后世许多学者认为刘邦正式结婚很晚,吕雉是刘邦原配夫人,而曹氏只是高祖未发迹时的姘妇。
不可否认,上述说法是社会上流传较广的一种说法,这种说法的形成,笔者以为源自后人对《高祖本纪》中“好酒及色”一句的误解。笔者认为吕后起初或是刘邦之待妾,或是刘邦前妻过世后的再婚妻子,而并非刘邦之原配夫人。
易中天指出:吕雉起先只是刘邦的小妾
易中天先生对平民刘邦更无一点好感,他说“……平头百姓刘邦,一个地方小混混、混小子、愣头青,外号刘季,即刘三,刘小,从小不读书,自幼不务正业,总是游手好闲、吃喝嫖赌、性情放荡,无赖大老粗,生性喜欢酒和女人。”只是易先生对平民刘邦虽然不欣赏,但也不承认吕后是刘邦的原配夫人,他也指出:吕雉起先只是刘邦的小妾。
为了弄清楚刘邦之婚姻情况,不妨重温太史公书,看看司马迁是如何记述刘邦与吕后的那段颇具戏剧色彩的婚姻的:
单父(即山东省单县)人吕公与沛县令友善,吕公为了躲避仇人,迁居到沛县来,并落了户。听说沛县县令家有贵客,沛县的豪杰官吏纷纷前去祝贺。当时萧何为主吏,他向贵宾们说:“凡是致赠礼金,不满一千钱的,就请他坐在堂下。”高祖作为亭长,平时轻视县衙中的吏人。于是他假写了一张礼贴,上写:贺钱一万。实际上他连一分钱都没带去,这个礼贴送到吕公手上,吕公看了大惊,立即起身,迎接高祖于门前。吕公自称好给人相面,看见高祖的状貌特殊,因而特别敬重,引高祖入座。萧何向吕公说:“刘季这个人,常是说大话多,能做成的事很少。”高祖则因吕公对他的敬重,便轻侮诸客,高坐上座,毫不谦让。
吕公因高祖相貌之奇,乃在席间以目示意,坚持留高祖不要退席。于是高祖便留了下来,在客人都散去之后,吕公对高祖说:“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愿季自爱!”吕公稍作停顿,又说:“臣有息女,愿为季萁帚妾。”酒席宴罢,吕夫人对吕公决定以女儿嫁高祖的事,非常生气,便怒向吕公说:“你平素总是说:‘这个女儿是奇特不寻常的,应该嫁与贵人’,沛县令和你相交极好,求娶我们女儿,你不肯,为何自作主张许与刘季为妾?”吕公说:“此非女子所知也!”终于把女儿送与了刘季。(见《高祖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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