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为父母守孝为何是三年时间?

时间:2024-02-04 阅读:17 评论:0 作者:admin

古人为父母守孝为何是三年时间?

百善孝为先,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在古代,忠孝被看作是衡量一个人人品的重要标准。最能体现这一点的就是子女要为父母守孝三年,这点让很多人不能理解,人死了入土为安就好,为何还要守三年呢?

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孔子当时,是比较保守的,极力主张维持孝道,父母死生之间的大事,应该依照古礼。

在古代更严重,研究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所谓圣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丧,如果不马上请假还乡,那是不对的,监察御史马上提出弹劾,可以处分到永不录用的程度,是很严重的。

不过有一点例外,以武将来说,他正在前方作战,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请假还乡,皇帝可以下诏书,着他移孝作忠,予以慰留,这才可以不还乡。

在戏剧里可以看到,有的戏里武将穿半边白袍的,就表示他是戴孝上阵,那都是皇帝特殊的慰留,国家非要这个人不可;有些是他还乡守孝以后,丧服未满,皇帝下命特别起用,名为“起复”。

而起复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退休以后再起用,一种是还乡守制的人起用。古代这种政治制度,实在也有它的好处。一个人从政久了以后,离开民间太久了,对民间的情形都不知道,回乡以后,杜门思过,也不准宴客,对地方官吏都不得接触,可以深入到民间。这是古礼,这种社会风气、政治制度的改变,还只是近几十年来的事。

古代连皇帝也要守丧三年。譬如说丧期中是不准结婚的,年轻皇帝登位前若要结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没有就位以前,丧事没有发布,先办婚事,第二天再发丧,否则就违犯礼制。这种古礼连皇帝都要遵守,这是文化的精神。

丧礼并不靠规定的,要每个人发乎内心的,古代文化是根据内心来,不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君子,父母死了居丧,内心思念的悲愁,吃饭都没有味道,听到音乐也不快乐,睡觉都睡不好,所以三年之中,没有礼乐。

尤其古时是没有牛奶的时代,要三年才能单独走路,离开父母怀抱,后来二十年的养育且不去管,这三年最要紧,就算是朋友吧!这两个老朋友,这样照顾了你三年,后来他们死了,这三年的感情,你怎么去还?所以三年之丧,就是对于父母怀抱了我们三年,把我们抚养长大了的一点点还报。这是天下人类都一样的,而主张改为一年,像这样没有三年怀念父母的心情,一如父母怀抱抚养我们三年的心情。

“孝”不是挂在嘴边拿来炫耀的,它是对父母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其实并没有什么法律去规定子女要守孝三年。但是因为子女对父母的尊敬与牵挂,使得他愿意这么做,并且觉得心安理得。这也许就是古今的差别吧。放眼望去,当今社会,有几人能做到这样呢!

因此孔子说,现在的人,当父母死了而真有三年怀念父母的心情,像父母当时对自己三岁以内这样爱护的有没有?连这个三年怀念都没有,哪里还谈得上孝字。

到了最近几十年,“孝子”的意思,是倒过来解释为孝顺儿子。这一大段是讲孝顺的,下面我们就讲到《孝经》了。

曾子根据孔子所述的文化,著了《孝经》,为十三经之一。在《孝经》中孝敬父母还是小孝,大孝者为大孝于天下,看天下的老百姓都如自己的父母一样,这是政治哲学的大原则。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本文链接: https://bbs.lanchong123.com/?id=39527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