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更讲考试公平?宋朝15次没考上就可破格录取

时间:2023-07-13 阅读:17 评论:0 作者:admin

古代更讲考试公平?宋朝15次没考上就可破格录取

古代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被录取后,对应身份是举人、贡士、进士。科举录取比例比现代高考低很多,而且不同朝代或同一朝代不同年份都不一样。唐代的录取比例相对偏低。据《通典·选举三》,唐代“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唐初大郡一般在3万户以上,以每户平均5口人来说,至少有15万人,换算下来,录取比例为总人口的1/50000。到唐高宗时,录取比例开始上升。特别是在武则天当政后,录取名额大幅增多,科举已成为读书人入仕的最主要路径。据《朝野佥载》:“乾封(唐高宗年号)以前选人,每年不越数千;垂拱(武则天年号)以后,每岁常至五万。”

曾任洋州刺史的唐代经学家赵匡在其《举选议》中称,尚书省考试录取,“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录取率大概是5%。虽然此录取率比唐初增加许多,但因考生越来越多,录取率仍较低,所以出现了《通典·选举五》所说的情况:“故没齿而不登科者甚众。”唐朝科举各科的录取比例并不一样。据《文献通考·选举二》:“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即唐朝进士科的录取率在1%至2%左右;明经科录取率较高,比进士科多了10%。

进士科录取名额每次仅30人左右,故唐人李山甫诗中称:“麻衣尽举一双手,桂树只生三十枝。”唐代进士录取要求严苛,宁缺毋滥。据《新唐书·选举志上》,唐文宗李昂曾诏令礼部:“岁取登第者三十人,苟无其人,不必充其数。”可能正缘于不能“滥竽充数”,唐朝的录取率是科举时代各朝中最低的。据清徐松《登科记考》中的统计:终唐之世,贡举进士凡266次,及第进士为6642人,平均每次进士及第不到25人。

宋朝连考15次未中者可被照顾,破格录取

在科举考试设计上,宋朝更注重录取的公平性。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三》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宋真宗赵恒曾就科举中的不公表态:“贡举谤议,前代不免。朕今召所谓势家子弟者,别坐就试。”宋代对“官二代”特有的“别试”,由此而来。在公平方面,宋朝的录取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录取名额向平民、庶族倾斜——科举的平民化,让一般学子有了出人头地的机会;二是扩招,增加录取名额。

其实,宋朝建国之初的录取率也不是很高,每年被录取的进士仅一二十人。赵光义(太宗)登上大位后,大幅增加录取名额。据《续资治通鉴·宋纪九》,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录取进士109人、诸科207人,加上特奏名和诸科赐同进士出身人数,共录500人,创了纪录。

在这次考试前,赵光义说了这样一番话:“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可见,朝廷选拔人才的心情很急迫。当年参加应试的多达5300余人,基本上按赵光义10%左右的录取比例要求来录取。这一录取比例在当时是相当高的,当时大臣薛居正上奏书称:“取人太多,用人太骤”。

事实证明,赵光义的扩招是有眼光的。在太平兴国二年录取的学子中,出了好多名人、重臣。如后位至宰相高位的政治家吕蒙正,在109人进士名单中是一甲第一名,即俗话说的状元。可以讲,没有朝廷向“寒人”倾斜的录取制度,吕蒙正想出人头地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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