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开展学校食堂等机构食品安全检查

时间:2022-11-12 阅读:15 评论:0 作者:admin

  全市大、中、小学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午餐供餐机构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师生的用餐安全,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月27日起,利用12天,对全市学校食堂、营养餐配送、托餐、托幼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全面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要求全市各级监管机构,要对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上岗、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知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要确保全市学校食堂、各类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杜绝无证经营、超出许可经营范围经营情况,重点检查档口式餐饮,是否存在无证、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校外托餐机构是否按批准人数接待学生用餐。要确保原料贮存符合安全要求,无超期食品,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建立台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配备有效消毒设施,设立专用餐具保洁设施(柜)。清理厨房地面灶台附近保持清洁;清理厨房顶棚、案板,清洗餐具、容器、清理厨房冰箱、冰柜。确保食堂及企业不使用“三无食品”、“锈盖食品”和“再生盖食品”,及时清理“超期食品”、变质食品。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重点加强配送餐具、餐箱、配餐车辆的清洗、消毒工作,保证每种配餐食品100g的留样数量和48小时的留样时间,确实加强每餐食品的检验工作。

  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食堂在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透过玻璃窗、显示器等方式展示给广大师生、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达到“明厨亮灶”的基本要求。该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区、县(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问题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是一个绝对的概念,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食品安全,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的安全,也包括经营的安全;既包括结果的安全,也包括过程的安全;既包括现实的安全,也包括未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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