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是农产品的购消旺季,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和多发时期,为此,泰安市泰山区农业局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开展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区4个镇(涉农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列入村(居)委会工作职责,在全区80个村(居)委会各明确了一名村(居)干部担任村(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构建了区、街道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工作体系,形成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层级责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安全生产消费
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基层,指导督促广大农户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严防生产过程中乱用和滥用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春节前期,通过深入实地指导、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保障了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加强风险排查,开展专项整治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始终保持箭在弦上的强劲势头,主动与食药、工商、质检等部门协作配合,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农业“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等加大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1月份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76个,检查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个。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进行风险排查。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值班值守,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