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工商“110”力保食品市场安全

时间:2022-10-30 阅读:17 评论:0 作者:admin

  2月25日,记者在永顺县工商局采访时了解到,春节前后,该县工商“110”着力开展“打响春雷、净化市场、放心过年”专项检查,全力保障节日食品安全。

  该局采取“六查六看”地毯式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密开展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米面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鲜乳及乳制品、保健品、酒类等六大领域为重点,结合本地消费特点,加大对辣椒制品、腊肉制品等食品的整治。

  详细查看了经营资格、进货票证、经销食品证明、包装标识、商标广告、市场开办者经营等许可证及相关的安全证明,并仔细登记了进货渠道、储存条件等情况。以城乡结合、旅游景区、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屠宰场、食品展销会等为重点场所,特别是将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薄弱环节,严防节日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强化食品市场监管,对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取缔,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现场定点值班,着力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关心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该局共检查食品经营户650户,检查集贸市场17个,下架封存包装不合理要求、过期变质等各类不合格食品236公斤,下达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67份,立案13起,罚没2.55万元,做到了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的全网覆盖检查率达100%,对发现的问题处理率达100%,责令改正期限到期后复查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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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局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到位后,按照上下对应、业务衔接、标准统一的要求,从有利于监管、方便相对人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理顺局内部食品监管事权,确保食品安全实现全程、无缝隙监管。

  一是明确食品小作坊监管职责。食品小作坊目录以外的小作坊,生产加工与销售涉及两个主体的,生产加工环节由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销售环节由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生产加工与销售是同一个法人主体的,按照一个法人主体进行监管,由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在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时标注加工的地点;生产加工后产品在多个销售点进行销售的,加工场所由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

  二是明确农贸市场食品监管职责。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海产品、可食林产品)监管等全部纳入食品流通领域监管范围,由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监管,督促市场举办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和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三是明确现场制售食品监管职责。在商场、超市、食品交易市场的面包糕饼、卤味烤禽等现场制售形式的食品经营活动,由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市场外的面包糕饼、卤味烤禽等现场制售形式的食品经营活动,前店后场的由餐饮服务监管处负责,加工和销售是分离的,按照一个法人主体进行监管。

  四是明确混合业态食品监管职责。对兼具餐饮服务、食品流通的混合业态食品经营,按其主要经营业态确定许可事项和日常监管,指导相对人办理一本许可证,并按主营和兼营分别标注许可项目。混合业态食品经营者已经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之一,但未明确标注主营、兼营范围的,可以自行申请,提出许可范围变更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标注。已同时办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沿用原有证件,待换证时按上述原则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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