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今年将重点开展7项食品安全整治

时间:2022-09-16 阅读:15 评论:0 作者:admin

  今年,泉州将开展7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日前,泉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2015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7项专项整治分别涉及小作坊、病死猪、餐厨废弃物及地沟油、农村食品市场、集体食堂、饮用水、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根据方案,相关部门将建设三支队伍,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一是建设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二是建设食品安全专家队伍,组建市级食品安全专家库及专家委员会,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提供专家论证和评估意见等技术支撑,三是建设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通过招募打假志愿者,协助收集信息、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泉州还将试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承诺和约谈制度等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加强管理,消除隐患;探索食品安全强制保险制度,根据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试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形成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拟引导帮扶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生产,发展壮大,全年创建10个市级小作坊示范点,带动引导其他小作坊参照改进。

  泉州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经县级食安办协调安排的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0万元。

  整顿食品安全问题的必要性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今年要在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各行各业都要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和安全管理。

  因此,各级工商机关要扎扎实实开展包括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内的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规范食品经营,依法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人民群众食品消费或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畅通消费者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申诉、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协调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妥善处理消费争议,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重要内容。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目前,市场巡查、市场预警、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等是工商机关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主要方式。各地工商机关应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做到规则明确、程序合法、步骤完备,针对不同情况,组合应用,形成整体监管合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整顿食品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在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工商机关还应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规划部署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整治与规范、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除专项整治行动外,逐步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以及“元宵”、“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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