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走向以次充好等类型增多

时间:2022-08-27 阅读:17 评论:0 作者:admin

  在今日的公安部治安重点打击整治工作通报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表示,去年以来,食品犯罪类型有所变化,呈现“两少两多”态势:过去危害人体健康的毒奶粉、地沟油等有毒有害的食品案件在减少,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案件在增多,如上海福喜事件、315晚会报道的过期面粉事件,均属后者。

  他表示,另一方面,具有合法资质的较大规模的企业从事违法犯罪的案件大幅减少,相反,一些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犯罪在增多。

  同时,犯罪链条长、跨区域作案更加突出,发现的查处打击难度增大。如去年媒体曝光的湖南邵阳病死猪肉“10.24”案件,侦办发现,广西收购病死猪肉,湖南屠宰加工,安徽、河南等地销售,包括在本省内也是跨区域作案,整体犯罪链条很长。

  同时,一些新型犯罪手法案件不断出现,不法分子和企业不停地在变换手法来躲避侦查打击。

  华敬锋透露,天津、山东公安机关近期侦破了一起案件,一些犯罪分子在屠宰环节给生猪注射盐酸肾上腺素,以此规避法律打击。

  因为盐酸肾上腺素不属于名录内的16种瘦肉精之一,但和瘦肉精有很多相同的效果,给猪注射了以后,可以注水、增重、保鲜。

  华敬锋表示,在打击保护食品安全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主要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密切与农业、质检、食药监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

  对行政部门移送的案件,够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移送一起,查办一起。

  第二,针对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这类食品安全犯罪已经成为潜规则的、犯罪网络涉及多个省的严重犯罪,仅仅靠行政手段无法解决,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主动担当、不等不靠,往前伸手,协同行政部门对一些行业性、地域性的违法犯罪实施集成性、规模化、毁灭性打击。

  第三,打击犯罪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监管漏洞,源头治理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通报给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源头治理、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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