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药监局发布了《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 打击 制售 假冒 伪劣、非法 勾兑、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规范白酒生产秩序。其中对于白酒小作坊,更是明确“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
通知规定,白酒小作坊销售预包装白酒的,应当加印或加贴标签标识。其中,标签标识信息应包括白酒小作坊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原辅材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警示语等,包装物不得有毒有害,污染白酒。临近春节销售旺季,相关部门对白酒业的监管愈发严厉,白酒小作坊、散装酒成重点监管对象。“小作坊自我约束力较差,为牟利常以低成本购入不合格酒精,这种酒甚至可能威胁到食用者的身体健康。”一位张姓业内人士表示。不仅如此,有的小作坊还以次充好,假冒“品牌酒”,对市场秩序造成了破坏。
针对类似情况,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白酒小作坊应当定期对其生产的白酒,委托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建立进货查验、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销售数量流量等相关记录,记录信息至少保存两年。此外,白酒小作坊负责人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我省拟出台白酒小作坊管理规定
记者昨日从省药监局获悉,我省拟出台《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用工业酒精、甲醇加工白酒的小作坊将被取缔。同时,白酒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
据了解,白酒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设施设备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从事固态法白酒生产销售的单位或个人。《规定》明确,县级食药监部门要对本辖区的白酒小作坊进行普查登记,并建立监管工作档案,除了详细记录其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外,还要对环境场地、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拍照或摄像存档,并做到定期公布。
此外,销售预包装白酒的应当加印或加贴标签标识,标签标识信息包括白酒小作坊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原辅材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同时,白酒小作坊负责人每年应接受不少于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须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白酒进行检验,并建立进货查验、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销售数量流量等相关记录,记录信息至少保存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