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展开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时间:2022-08-22 阅读:27 评论:0 作者:admin

  近日,汉中市食药监局、水利局和农业局联合行动,对汉中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坚持整顿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全面加强水产品投入品使用环节、养殖环节和市场环节监管;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处,排查处置水产品各环节质量安全隐患。全市共印制《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告》2000余份,张贴于水产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综合农贸市场;挂过街横幅120余幅;发送手机提示短信2000余条;印制《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告知书》1000余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农业部确定的13类重点水产品以及具有地方特点的大鲵、甲鱼等18个品种进行了全面抽检;市水利局抽检大鲵30个批次,本地常规水产品15批次。

  通过整治,全面排查了水产品养殖经营各环节质量安全风险,切实强化水产养殖、经营主体第一责任,确保广大消费者“餐桌上的安全”。

  水产品企业亟须关注

  近期,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在国外通报调查工作中发现,威海口岸出口水产品接连因辐照阳性被国外官方通报并遭到退运。例如,一批货值6.7万美元的冻煮虾蛄肉被日本通报检出辐照阳性退运,两批货值15.7万美元的干制水产品被韩国通报检出辐照阳性退运。

  据悉,日本对于食品辐照一直持谨慎态度,其法规要求食品不得使用放射线照射。韩国对辐照食品使用的放射线的线源及线种做出了要求,允许进行辐照的食品也有明确的范围,冷冻鱼、干制品不在可辐照范围内。我国于1996年制定了熟禽畜肉类、新鲜水果、蔬菜等八类产品的辐照强制卫生标准,对剂量限制、辐照平均吸收剂量做出了明确规定。2014年,卫计委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辐照食品》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了可进行辐照处理的食品种类和总平均吸收剂量,以及辐照食品包装上必须有标识。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水产品生产出口企业,除日本、韩国外,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都制定了关于食品辐照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口企业应搜集学习输入国的有关要求,并自觉遵守。同时,不能为了盲目满足进口商的要求,或者听信国内从事商业辐照企业的虚假宣传,抱有侥幸心理,对进口国禁止辐照的食品进行辐照处理,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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