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东营市局提前介入,积极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年夜饭” 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实行承办报备管理。启动了“年夜饭”预订登记,凡接受“年夜饭”预定或承办集体聚餐的餐饮单位,必须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和登记备案,提报“年夜饭”菜谱、承办桌数、从业人员人数及持证情况等信息。承办“年夜饭”餐饮单位信息将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公众监督。
二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区局约谈辖区内承办“年夜饭”和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并要求其签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范围、超负荷接待。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年夜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预订登记、食品采购验收、索证索票、人员健康等情况,加强对重点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快速检测。如发现有不符合承办条件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坚决取消其承办资格。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严格落实节日值班责任制,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保持通畅,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的举报投诉,预防各类餐饮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关,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依法查处未依法履行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未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购入和销售或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的违法经营行为。
开展标签标示不规范、过期变质食品检查
以儿童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雪糕、糕点等食品为重点,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存储区域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截止目前,已检查2处中小学、2处幼儿园、20家食品商店,下达行政指导文书8份,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