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民国“废止案” 中医“科学化”能否行得通

时间:2022-08-07 阅读:10 评论:0 作者:admin

  近年来,关于中医的生存和发展、中医科学化、中西医结合的关注和讨论都很多,而且这种讨论不限于医学界内部,而是和现代与传统、科学与非科学等话题纠缠在一起。实际上,中医之争绝不是一个新的话题,早在75年前,中医就掀起过一场轰轰烈烈的大风波,这就是1929年的“废止中医案”事件。

  中西医论争步步升级

  晚清时期,西方医学大规模输入中国。以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细菌学、临床诊断学为特征的西医在中国大行其道。

  1925年中医界谋求将中医纳入学校体制,却因受西医界抵制而流产。此事导致中西医界关系迅速恶化,两大阵营间水火之势渐成。

  西医界称中医为旧医,称自己是新医,将中西医之争视为“新旧之争”、先进与落后之争;而中医界称自己为国医,称西医为西医,将中西医之争视为“中西之争”。中医界对西医的攻击难以冷静与客观,而西医界之激进人士对中医界之批评更近乎苛刻。双方讥讽与谩骂之言日趋激烈。此后,中西医界的争论,逐渐由学理讨论泛化为意识形态争论。

  1929年2月,国民政府卫生部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围绕着“废止中医”问题,余岩、褚民谊等人先后提出了4项相关议案。其所列废止中医之具体办法,将目标锁定在根除中医之生存基础上:即通过中医登记,听任年老中医老死,不准办学而使中医界后继无人,以达到中医自然消亡之目的。这种釜底抽薪之策,真可谓老辣而阴狠。

  考虑到余岩提案过于激进,中央卫生会议最后通过的废止中医案——《规定旧医登记案原则》,其实施办法则显得和缓许多。该议案规定了废止中医之三条原则:“甲:旧医登记限至民国十九年为止;乙:禁止旧医学校;丙:其余如取缔新闻杂志等非科学医之宣传品及登报介绍旧医等事由,卫生部尽力相机进行。”这便是著名的“废止中医案”。

  卫生会议通过“废止案”

  尽管如此,议案一旦实施,中医之废止便仅仅是时间问题了。也正因如此,中央卫生会议所通过的议案及余岩之提案公布后,立即遭到了以陈存仁、张赞臣为代表的上海中医界的反击,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中医界之抗议举动,得到了上海各大报馆的同情。从3月初开始,中医界开始在上海《新闻报》、《申报》上发表在上海召开全国医药团体大会之通告、通电。这些报社也陆续发表社评,给予舆论支持。上海其他社会团体也予以支持和声援,尤其是商联会及国货会之通电,对国民政府的卫生部及中央卫生会议猛烈抨击,促其收回成命。

  上海中医界之抗议、抗争举动,引起了社会各界之关注。天津、杭州、苏州、南京等地中医界纷纷发表通电,支持上海中医界抗争举动,派人参加全国医药团体大会,并致电国民政府卫生部,请求取消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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