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时间:2022-01-23 阅读:19 评论:0 作者:admin

  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通报了2014年度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对盟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情况,安排部署了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

  2014年,内蒙古着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着力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有力地促进了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的建设,维护了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力争在今年3月底完成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把监管触角延伸到嘎查村、社区。

  二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学习贯彻国家“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加快监管制度的废、改、立进度。推进完善地方立法,做好自治区即将出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是全面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建设。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方案》,通过规划引导、责任落实、考核评估等手段,强化责任目标落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动落实自治区政府与国家食药监总局签订的《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合作协议》,促进内蒙古食品、民族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风险清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点。重点开展乳肉、粮油、白酒、中药材、中药饮片、高风险医疗器械等治理整顿工作。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立体风险防控体系。

  五是着力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继续抓好中国呼和浩特乳肉制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盟市食品安全实验室改造进程,抓紧整合旗县检验检测资源,建设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扎实推进苏木乡镇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六是全力推进信息化智能监管。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监管理念,尽快开展监管数据中心、行政执法、公众服务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动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推进食品药品电子全程监管和乳制品、肉制品等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七是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落实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推行在农村牧区嘎查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八是继续强化考核评价工作。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强综合协调,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继续与相关厅局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并推动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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