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的女儿小雪(化名)出生九个月后,被检查出患有脑积水,但刘女士此前在房山区某医院的产检和小雪出生后院方均告知“无大碍”或“正常”。刘女士认为,院方对其孕产期的高危因素风险评估不足,导致孩子的先天性疾病被漏诊,因此分别以孩子和自己的名义将医院起诉至法院。昨天下午,房山法院对这两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原告 检查正常院方应该担责
2011年12月30日,刘女士怀孕后便在房山区某医院建档产检,怀孕一个月和三个月时因出现先兆流产症状,在服用黄体酮保胎治疗后,医院称已无大碍。此后,刘女士按医生要求定期产检,并于2012年8月5日剖腹产下女儿小雪。孩子出生后和三个月的例行检查时,院方均告知“各项指标正常”,孩子身体健康。
但小雪长到9个月大时,仍不会翻身,刘女士夫妇赶紧带孩子去医院就诊,并查出患有严重的脑积水。为此,夫妇二人带着小雪在天坛医院进行了“后颅窝蛛网膜囊肿腹腔分流术”。
孩子出院后不久,刘女士夫妇将房山区这家医院起诉至法院,索要赔偿。刘女士称,自己除了怀孕期间曾两次出现先兆流产,2012年4月3日其产检时的超声检查报告提示“胎儿双侧脉络丛内可见多个囊性回声”,但院方均称并无大碍。因此是院方的过错才导致有先天畸形的小雪出生,给孩子和夫妇二人都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因此院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 产检不能发现所有畸形
面对起诉,院方在答辩中承认刘女士曾两次因先兆流产入院治疗。但提出,刘女士在随后的产检中唐氏筛查低危,彩超也未提示胎儿明显异常。刘女士剖腹产手术后产下一女婴,健康状况良好。此外,孩子三个月时到医院儿科门诊体检时,监测发育体检结果也均在正常范围内,而婴幼儿的常规体检中不包含头颅CT及超声检查。
至于刘女士起诉状中提及的产检时超声检查提示“脉络丛多发囊性回音”一事,院方解释称,刘女士怀孕26周后的超声检查显示该情况已消失,小雪出生后也没发现这一问题,因此该囊肿与小雪出生后的畸形没有关联。
院方同时提出,天坛医院的CT检查结果显示小雪是“小脑蚓部部分缺如”。但在小雪出生前,院方的超声筛查结果显示,小雪的“小脑蚓部可见”。“我们作为二级医院筛查机构,只能看到小脑蚓部存在,不具备诊断‘部分缺如’的技术水平。”医院的代理人称。
该代理人同时表示,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胎儿畸形。“刘女士之女所患先天疾病,并非产前超声检查必须查出的致命畸形,因此院方的诊疗行为没有过错”。
庭审 孩子终身都要插管引流
昨天下午,刘女士夫妇一起来参加了庭审。刘女士和丈夫都是1985年出生,孩子出生后的缺陷让这对年轻的父母身心俱疲。
刘女士告诉记者,孩子在天坛医院做的是一种微创手术,即在身体内植入一根导管,将脑部的积液引流至腹部自然吸收。“现在轻轻一按孩子的右颈部,就能摸到那根管子,这根管子要伴随孩子的一生,而且孩子以后要是长大了,还需要更换导管。”说起刚刚两岁多的女儿遭了这么大罪,刘女士红了眼眶。
此外,最让刘女士担心的是,大脑积液影响了孩子脑部的发育,现在孩子小脑比同龄孩子要小,因此长大后运动能力和智力水平都将受影响。目前,刘女士已为孩子申领了智残的残疾证,从残疾证上的照片可以明显看出,小雪的眉毛以上的头部明显比同龄孩子大出很多。“现在孩子也知道美了,我给孩子留的娃娃头,多少能挡住一些。”刘女士说。
当记者问及刘女士今后打算时,她回答,“目前没想那么多,但一时半会儿不敢再要孩子了。”
昨天,刘女士夫妇向法院申请对医院在产检过程和小雪出生后的所有诊疗过程进行鉴定,从而确定院方是否该承担责任以及该承担多少责任。本案也将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择期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