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金牛区人民医院接到市120中心指令到达一患者住处后,出诊医师在尚未查看病人的情况下即向对方收取了费用。患者家属将此事投诉至成都市卫生局,在调查投诉情况属实后,成都市卫生局对涉事医护人员以及该医院急诊科负责人做出了处罚。
没见病人 医生却收了100元
昨日下午,李凤山的家人向成都商报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
李凤山大爷家住金牛区同和路104号,今年已经89岁的他曾经是一名军人,新中国成立后,老家在大连的他跟随部队到了四川,自此在成都扎下了根。原本安逸地过着离休生活的他,随着年龄逐渐增大,身体开始有些不好。这个冬天,他染上了感冒,由于支气管炎,一度住进了成都市三医院。
1月13日下午,刚出院没两天的李大爷正在家中休息,看着电视,“突然就不好了,喘不上气”。由于李大爷年事已高,加上大病初愈,突然出现的症状让家人十分着急。老伴刘大妈告诉记者,她当即拨打了120求助。
考虑到李大爷刚刚从三医院出院,家人希望能送老人到三医院接受医疗救治。“120在电话里跟我说,急救车只能就近送到金沙医院。”刘大妈对成都商报记者说,家人一番合计,考虑到李大爷病情并非危重,决定放弃120救助。刘大妈再次致电120,表示取消要车。
但短短几分钟后,一辆来自金牛区人民医院的急救车还是赶到了李大爷家楼下。随后发生的事情,让李大爷的家人十分不解:120出诊医生连楼都没有上,只有一名护士登门,没有询问、检查病人的情况,就要求收费100元。在收费后,也没有开具任何发票,只手写了一张收据。
患者家人投诉 当事医护人员受罚
金牛区人民医院的急救车在收取病人家属100元出诊费后离开,而李大爷在家人陪同下打车到成都市三医院就诊。其家人随后针对120出诊医生和护士的行为,向成都市卫生局投诉。
1月28日,成都市卫生局在经过调查后对此事作出回复:“金牛区人民医院接到市120中心指令到达患者住处后,出诊医师在尚未查看病人的情况下即收取费用的问题,我局立即责成市急救指挥中心至金牛区人民医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投诉情况属实。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一)责成金牛区人民医院立即与患者家属取得联系并充分沟通,取得病家谅解。(二)要求金牛区医院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院内自查整改,对当事责任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意见为:1、全院通报批评,要求全院职工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2、认真吸取教训,组织急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急诊相关法规、制度、规范,对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医患沟通培训;3、医院纪检领导约谈急诊科主任及当事医护人员;4、扣发急诊科主任当月绩效1000元。5、扣发当事医护人员当月绩效2000元,6、取消当事医护人员及急诊科年度评优资格。
根据2011年修订并批准的《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本市社会急救医疗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伤病员情况,实行救急、就地、就近救护,保证急救工作高效、及时。接受急救医疗的急、危、重伤病员,应当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医疗收费标准缴纳急救医疗费用。
根据媒体此前公开报道,我市救护车起步价为10元,每公里收费2元。同时,根据市发改委官网公布的《成都市主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出诊(包括急救出诊),收费标准为三甲医院12元/次,三乙医院11元/次,二甲医院10元/次,二乙医院9元/次。
成都商报记者从120热线了解到,急救车的收费涵盖多个方面,其中包括急救车行驶里程,以及伤病员在急救车上具体接受了哪些医疗服务,具体的价格由急救车所属医院向病人家属出具。
成都商报记者从李大爷家人处获悉,近日金牛区人民医院已退还了多收取的80元,并向他们致歉。昨日,记者来到金牛区人民医院提出了解此事经过的诉求,医院运营办工作人员高女士表示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答复,也并未提供当事医护人员联系方式。截至记者昨晚9时发稿时,医院方仍未给出任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