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节前农产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5 阅读:23 评论:0 作者:admin

  核心提示:春节临近,为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1月中旬,省厅已下发文件(甘农牧电〔2014〕38号)进行了安排。近期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食安委全体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对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为贯彻会议精神,省农牧厅决定于元月下旬至春节前,在全省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的农产品消费安全。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局(委):

  春节临近,为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1月中旬,省厅已下发文件(甘农牧电〔2014〕38号)进行了安排。近期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食安委全体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对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为贯彻会议精神,省农牧厅决定于元月下旬至春节前,在全省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的农产品消费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工作,将对各地春节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全面掌握了解2014年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工作部署安排情况。重点检查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是否及时、组织领导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落实、职责任务是否明确、执法监管是否有效、宣传培训是否开展。

  (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情况。主要包括农业标准制(修)订,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和标志使用,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保障节日期间的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等情况。

  (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在农业投入品方面,重点是非法生产、销售、贮存禁用农(兽)药以及在常规农药和饲料中添加隐形成分等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情况。在农产品生产方面,重点是针对农残超标、不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等隐患问题,对农产品生产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针对蔬菜非法使用保鲜剂和水产品非法添加消毒物质等问题,对农产品产地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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