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湖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紧急会议,布置并开展辖区内火锅及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管所立即召集全所执法人员开会,传达上级精神、明确检查重点、布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根据所里人员的责任分工,分成三个检查小组,将任务细化分解。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检查。各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围绕餐饮单位人员健康管理、食材安全管理、餐饮后厨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废弃油脂管理等五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年夜饭预订餐单位的排查和登统记工作同时展开检查,经过两天半的努力,截止1月30日上午,对辖区内的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完成了检查全覆盖,并按规定时限上报了统计报表。
三是从严执法,严肃查处。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边检查边监督整改,对检查发现没有健康证明的人员,已责令停岗,立即办理;对未严格落实冷菜间消毒制度及未建立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的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发现有过期食品和调味品及标识标签不清等违法违规行为,已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下一步,还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搞好回头看和复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整改。
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则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