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开大的是非,慈禧不失两大特色:一是才情,诗书画皆能,书画有一定的功力,耳熟能详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即出自慈禧为其母的祝寿诗;二是歹毒,对政敌自不必说,即便对侄子光绪帝的嫔妃也痛下杀手。
其实,无论是才情还是歹毒,对慈禧来说都有放大的一面:慈禧的书画,有不少为缪嘉蕙、屈兆麟代笔;珍妃被慈禧处死,实则咎由自取。
慈禧为同治帝生母,同治帝逝后无子,选择了慈禧的侄子,同时也是其亲妹的儿子载湉继位,是为光绪帝。真正隆重举行“大婚”之典的,清代帝王中只有顺治、康熙、同治、光绪四个,可见慈禧对光绪帝的器重。
光绪帝有三位后妃:隆裕皇后是慈禧弟弟的女儿,“姐妹花”瑾妃、珍妃是户部右侍郎长叙之女,都是慈禧选定的,原无亲疏之分。隆裕皇后与珍妃交恶,很好理解。
进一步论就原由,隆裕皇后与慈禧有亲缘关系,慈禧与光绪帝也有亲缘关系,认为慈禧因为隆裕皇后而恶光绪帝与珍妃,很难解释,何况慈禧是个“政治家”,“婆婆”计较“儿媳”之间的问题就太简单了。
珍妃让慈禧生厌,首先在其个性。珍妃与其姐瑾妃,自幼随伯父长善在广州长大。长善为两位侄女选的老师,就是后来的榜眼文廷式,也是后来“帝党”的重要人物。珍妃早年的生活环境,相对开放,不是隆裕皇后的传统型。同时,珍妃性格外向,几乎放诞不羁。珍妃不仅对西洋玩意好奇,还经常着西洋时装宫中招摇,违反宫禁。有一次,竟着龙袍去唱戏。凡此种种,在当时的环境中,这都不是个人爱好与兴趣的事,而是严重违反礼制的行为。对珍妃的不轨,慈禧只给予训戒。后来珍妃让一个小宦官开照相馆,慈禧把这个小宦官当场杖毙。责任在珍妃,慈禧拿奴才开刀,是在给珍妃发警告。
但珍妃在奴才的印象中,却比慈禧好,因为珍妃经常给他们赏赐。珍妃的正常收入并不高,清朝后妃年俸分为九等,除皇太后特殊外,待遇都比较低:皇后银1000两,皇贵妃银800两,贵妃银600两,妃银300两,嫔银200两,贵人银100两,常在银50两,答应银30两。珍妃年俸最高时,亦不过300两银子。花钱大方,收入不足,珍妃便卖官。
胡思敬《国闻备乘》记载:“鲁伯阳进四万金于珍妃,珍妃言于德宗,遂简放上海道。江督刘坤一知其事,伯阳莅任不一月,即劾罢之。”珍妃卖官给鲁伯阳,挣了一笔大钱,对方出了问题,自己也被人赃俱获。
光绪二十年(1894年),珍妃又将四川盐法道的官帽卖给卖给了玉铭。光绪帝召见玉铭时,发现这个人居然是个文盲!珍妃卖官,涉及其堂兄志琮,以及宫中太监多人,这种内外勾结,都是历朝历代的大忌。珍妃做事,实在太离谱。
较之于生活上的违反礼制,珍妃显然是在干政了。这个时候,慈禧如果将珍妃杀了,完全是在执行祖宗之法。但是,慈禧震怒之余,是将太监高万枝处死,太监永禄、宣五、王长泰、聂德平等数十人毙杖或充军,有关宫女驱逐出宫。对珍妃“褫衣廷杖”,降为贵人,等于是“行政降级”处理,有大事化小的一面,但让珍妃就此感激慈禧,那是不太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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