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赦顾名思义就是大赦天下,所有有罪的人都可以被赦免。而特赦当然就是特别的赦免了某个人。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区别。
大赦与特赦不同
在我国古代,每逢太平盛世,君王都会大赦天下;但是,特赦作为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与大赦有着本质不同。
大赦能赦免一批人的罪和刑,使他们的罪行在法律上归于消灭;特赦只能赦免特定人的刑,不能消灭其罪。也就是说,大赦可以免除刑罚的执行,也可以免除刑事追诉;特赦只可免除刑罚的执行,不可免除刑事追诉。在大赦令中要指明所赦免之罪的种类和范围,凡属于受赦免之罪的罪犯都要赦免,不用指明被赦的具体人。而特赦令则要指明被赦人名单。缅甸着名政治人士昂山素季2010年提前刑满获释,正是得益于减刑1年半的特赦令。
顾名思义,大赦是对全国范围内部分或全部的犯罪人刑罚的赦免。大赦在我国历史上有着较高频率的出现,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历代统治者在施行大赦时会发布大赦令。据统计,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帝制史上,皇帝们实行的大赦有1200多次,历代王朝一般平均每两、三年都会有一次大赦。
比如西汉418年间,发布了186次大赦令,平均2.24年大赦一次;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381年间,各个皇帝发布了428次大赦令,平均0.89年一次;唐朝在289年中发布了184次大赦令,平均1.57年一次;宋朝319年中发布了203年大赦令,也是平均1.57年一次;元朝97年里大赦了45次,平均2.15年一次;明朝276年55次大赦,平均5.02年一次。清朝267年是有19次大赦,平均14.05年一次。
大赦出现的情形
古代大赦的原因非常多,清末法学家沈家本通过对汉代大赦的稽考,梳理出其原因有践祚、改元、立后、建储、后临朝、大丧、帝冠、郊祀、祀明堂、临雍、封禅、立庙、巡狩、徙宫、定都、从军、克捷、年丰、祥瑞、灾异、劭农、饮酹、遇乱等二十余种。其实不只是汉代,这位清末法学家的总结几乎涵盖了历史上所有大赦施行的缘由。
概括来讲,我国历史上在以下情况下会施行大赦:
一、新皇登基、皇后临朝听政以及皇室大丧。
古代以“践祚”特指帝王登临皇位。作为有大赦制度以来最传统的大赦,践祚大赦从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开始,以后逐渐成为定制。践祚大赦预示着“与民更始”,有除旧迎新的意味在里面,某种意义上是登基仪式的延伸。登基仪式能够让新皇主政的事情为官僚、京师及附近的居民知道,但是大赦却是向全国的臣民宣告新皇帝将与百姓一起迎来一个新的时期;不仅仅是皇帝,历史上也有皇后临朝称制举行大赦的例子。像汉代刘邦的吕后临朝称制和东汉和帝的邓皇后临朝时,都曾昭告天下施行大赦。遇到帝室大丧的场合,偶尔也有大赦之举。汉高祖刘邦的父亲、刘邦本人以及刘邦的皇后吕氏去世之后都曾大赦天下。
二、册封皇后、皇子,或者皇子有人生大事发生之时。
关于立后,并非所有皇帝册封皇后都要大赦天下。在西汉只有武帝(立卫子夫为后时)、昭帝、宣帝、成帝、平帝,东汉只有光武帝刘秀(竟然不是他的最爱阴丽华,而是郭氏被册封为后时)在立后之时有大赦天下的举措。像唐高宗李治在立出身显赫的王氏为后时并未大赦,但在立做过其父才人的武则天为后时却着实大赦天下了一把;立皇太子的时候也并非每次都大赦,像汉武帝立太子时就只有赏赐;而且,皇帝也并非只为太子而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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