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说:“三国当汉、魏之际,英雄虎争,一时豪杰志义之士,礌礌落落,皆非后人所能冀,然太史慈者尤为可称。”
如果只看《三国演义》,还看不出太史慈有太多“尤为”的地方。不能说这个角色没有闪光之处,但多少有些虎头蛇尾:救孔融、斗孙策,作为开场不可谓不精彩。投靠孙策后,按说风云际会,本该大展宏图,可他的精彩却也到此为止——此后他的所有表现(如果也可以叫表现的话)就是在“群英会”当了回监酒官。再往后就中了埋伏,草草地死掉了。
这个怪不得罗贯中,他已经很努力地给太史慈加戏了:他让太史慈晚死了好几年(太史慈死于建安十一年——赤壁那把火,还要两年以后才能烧起来),又给他增加了一个不算光彩、但还算悲壮的结局(太史慈不是战死的,而是病死的——对一个英雄来说,这种死法实在是过于平淡了)。但尽管如此,小说上的太史慈,还是比历史上的太史慈缺少了那么一点个性,和那么一点真正的悲剧意味。
事实上,即使在三国那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太史慈也是相当另类的,他有自己的原则,自己的行事风格,和自己的人生轨迹,这是个无法以成败论定的特殊人物。
《三国志》评价太史慈“信义笃烈,有古人之分”,从他青年时代的一件事,这种个性就可见一二。
当时他年仅二十一岁,在东莱郡做一个小吏。其时郡与“上级部门”——州正在大闹意见,而朝廷曲直未分,谁先告状就以谁为正确。所以州郡之间就打起了新闻大战:“时州章已去,郡守恐后之,求可使者”,太史慈被选中,去完成这个超越对手的任务。
太史慈昼夜兼程,赶到洛阳,就在投递公文的公车门,赶上了送交奏章的州吏。换个不那么机灵的人,就可能上演一出激烈的“争座位”了,太史慈没那么干,而是直通通地走到州吏面前,说:“你是来递送奏章的吧?奏章在哪里?”州吏见此人相貌不凡,态度挺横,以为是朝廷的办事员(大概太史慈还故意说一口时髦的河南话),老实八交地把奏章给了他。太史慈拿过奏章,掏出小刀就给划了个稀烂。州吏这才明白上当,“踊跃大呼”(谁说历史记载不幽默):“快来人呀,这个家伙毁了我的奏章!”太史慈叫他别嚷,把他抓到僻静地方,心平气和地陈明利害:“你看,刚才如果你不给我,我也没机会毁掉它不是?我有罪,你就没罪吗?闹起来大家都倒霉,还不如咱俩都跟没事人一样,一块跑了得了。”州吏已是“咬败的鹌鹑斗败的鸡”,只能发牢骚:“你为你们郡守把我的奏章毁了,回去请赏还来不及,还会跟我一块跑?”太史慈正色道:“话不能这么说,是我们郡守派我来的,可是他只让我看看你们的公文到了没有,可没让我毁了它,这是我个人行为,回去也是要受处罚的,所以才要和你一起跑呀。”州吏此时没主意、没办法、没奈何,也只好糊里糊涂地答应和太史慈一块儿亡命天涯。出了城,太史慈就甩了他,跑回来安安稳稳地把郡守的奏章递了上去。
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太史慈的某些特点:胆子大、敢担当、头脑灵活,还有那么一点蔑视规则,很像春秋战国时代“重然诺、轻生死”的侠士刺客所为,“有古人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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