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也犯糊涂吗?李世民到底是怎么犯糊涂的

时间:2024-02-08 阅读:15 评论:0 作者:admin

李世民也犯糊涂吗?李世民到底是怎么犯糊涂的

贞观七年(655年),宫中发生了一桩丑闻。有个叫杨誉的好色之徒,行为放荡不羁,竟然在皇宫禁地追逐、挑逗宫女。

这件“逐婢”丑闻事涉皇亲国戚(杨誉的女儿是唐太宗第六子的妃子),所以影响极其恶劣。消息一传开,朝野上下一片哗然。都官郎中薛仁方闻讯后,将杨誉扣留起来查问,准备依法处置。

此案尚未来得及裁决,担任皇帝侍卫保镖的杨誉之子却出来发难了。他不但不为杨誉所为感到羞耻,反而为其大诉冤屈,向唐太宗告状说:“因为我父亲是皇家亲戚,薛仁方才故意节外生枝,把他老人家扣留起来,又迟迟不做决断,这是在拖延时间,有意刁难皇上啊。”

跟皇家过不去,这还了得?唐太宗听了他的话,大怒说;“薛仁方不可容也!”当即下旨打他一百杖,解除公职。

对唐太宗要惩处薛仁方的做法,魏征实在看不过去,进言说:“城墙下的狐狸和土地庙里的老鼠,虽然都是微小的动物,只因它们倚仗巢穴做掩护,除掉它们尚且不易,更何况那些世家贵戚,自古以来就难于治理,以致东汉、西晋以来外戚专权,发展到朝廷不能驾驭的严重地步……”

魏征的话无疑给唐太宗敲了一记警钟:皇帝要管好身边人,以防他们像“城狐社鼠”那样成为朝廷的祸害。接下来,魏征据法力辩,说薛仁方既然是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国家执行法纪,怎么可以因此对他滥施刑罚,助长外戚的私欲呢?皇帝这样放纵皇亲,此例一开,就会招来各种事端,将来后悔莫及,要改变也就困难了……

唐太宗听了这些话,内心有所触动,决定赦免薛仁方。但是,薛仁方拘禁皇亲未及时上奏,也是专权作势,虽不宜治以重罪,也应稍加惩处。于是,他命人打了薛仁方20大棍才算完事。

郑清之(1176—1251)南宋大臣。初名燮,字德源、文叔,别号安晚,庆元道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嘉泰二年进士及第。历官光禄大夫,左、右丞相,太傅,卫国公(齐国公)等。淳祐末年,元兵大举侵宋,郑清之进十龟元吉箴劝帝励精图治,未能实施,而后退仕隐居,諡忠定,著有《安晚集》六十卷。

郑清之,生于宋孝宗淳熙三年,卒于理宗淳祐十一年,年七十六岁。少能文,从楼昉学,为楼钥称赏。嘉泰二年(1202)入太学。嘉定十年(1217),登进士第,调峡州(今湖北宜昌)教授。累迁国子学录。参与丞相史弥远定策,废太子竑,拥立理宗,后授王宫教授,迁宗学博士、宗正寺丞兼权工部郎、签事枢密院事。绍定三年(1230)授参政政事。绍定六年(1233)史弥远卒后,累官右丞相兼枢密使,疏请召还直臣真德秀等人,为帝采纳,时号“小元祐”。端平二年(1235)特进左丞相。嘉熙二年(1238)封申国公。后历封卫国公、越国公。屡辞不已,拜太傅,保宁军节度使,进封齐国公。淳祐七年(1247)获准辞官,放浪湖山,寓身僧刹。两年后复相位。致仕卒,谥忠定,赠尚书令,追封魏郡王。清之的代言奏对,多不存稿。工笔札,书法遒秀逸致,书迹见《凤墅续法帖》。著有《安晚集》六十卷,《宋史本传》行于世。

郑清之的墓地

郑清之墓在饶平县海山镇坂上村三百门大湾山北麓,墓区保护地1500平方米,为夯贝灰沙结 构。墓座东南向西北,碑文楷书阴刻“宋祖敕封考踢进士第右丞相太傅卫国公净庵清之郑公墓,敕封妣一品夫人闺淑樊氏”。现为县文物保护单位。

郑清之的家谱如何记载的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本文链接: http://bbs.lanchong123.com/?id=39796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