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掌管“宫禁”事务的机关,叫做“总管内务府衙门”,又称“后门衙门”,与其他衙门不同的是,它不管国家大事,只管皇上的私事,内务府是个油水特别多的部门,因为紫禁城内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由内务府掌管,其最高官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直属于皇帝,而出任此职务者多为皇帝亲自简任之亲信,亦或为八旗贵族与宗室。能进内务府的人,大多出自正黄、镶黄、正红三个满军旗系皇室。因此,除了个别大臣,内务府差不多被三旗世家所包办了,因此有了“视中饱舞弊,如奉明言”的现象。
参照光绪朝的《大清会典》可知,内务府主要的机构有:广储司、都虞司、掌仪司、会计司、庆丰司、慎刑司、营造司等处,此外还有不少附属机构,如三织造处、内三旗参领处等。整个机构的规模相当庞大,几乎就像是推动整个清朝国家事务六部机关的缩影。曹宗儒在其《总管内务府考略》中,对内务府的职掌有一番评判:“……总管内务府衙门拟内阁,内务府大臣拟阁揆,广储司拟户部,都虞司拟兵部,掌仪司拟礼部,庆丰司则因清代起于游牧,故甚重之;而会计司拟税关与丁粮之税收,营造司拟工部,慎刑司拟刑部,至于吏部铨选之事,则归之于坐办堂郎中”。
内务府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比如内务府七司之一的广储司,是掌管内务府府藏和出纳的总机构。广储司下设六库,储藏着金、银、珠、玉、珊瑚、玛瑙和宝石等物品的为银库,是六库之首?康熙十七年(1678年)开始,内务府向皇帝奏报各种事务的题本也存放在了银库里。银库设在明嘉靖年间建造的紫禁城太和殿西侧的弘义阁内,设员外郎、司库、司匠、库使等共25人。按照规定,银库开库收发都有明确的时间和人员限制,若遇有急需要开库,需逐级上报。在得到内务府堂郎中的准许时,方可开库。开库之时,一定要有库官二、三人在场。
闭库时,库官二人要共同签画锁封后,再将锁封粘在锁上。每晚有库官一人值班,但值班的人却不能掌管钥匙,而是由乾清宫侍卫将六库的钥匙集中起来保管,待第二天再分发给六库,这就是清朝皇宫著名的门钥制度。对于银两及珠宝等物品的出纳,每月要按照旧管、新收、开除、实存这四项送司核对,然后送交内务府堂奏销。年底要造黄册题销并造蓝册呈堂查核,每五年皇帝亲派大臣进行盘库一次。尽管各项规章制度如此的严格,依然抵制不了内务府的贪污现象。皇帝再圣明,家务事也不可能件件亲历亲为,得需要手下人去办理,内务府的人手中掌握着此等权利,天天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在自己手里流来流去,总会有眼红的时候,只不过内务府赚油水也赚得太多了些。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