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社会对妇女改嫁问题,并没有形成像后来明清时代的强制风气,理学家的言论影响几乎可以被忽略不计。在程颐去世了将近70年之后,朱熹有书信致其友人陈师中,信的内容是讨论陈师中妹妹的改嫁问题。陈师中是宰相陈俊卿第二子。他的妹夫郑自明刚刚去世一年,妹妹就守不住了,准备改嫁了。朱熹在信上是这么说的:自明之亡,行且期矣,念之怛然,痛恨如新。……朋友传说令女弟甚贤,必能养老抚孤,以全柏舟之节。此事更在丞相、夫人奖劝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没为忠臣,而其室家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计老兄昆仲必不惮翼成之也。
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况伏丞相一代元老,名教所宗,举错之间,不可不审。熹既辱知之厚,于义不可不言,不敢直前,愿因老兄而密白之,不自知其为僭率也。 这封信上所提到的“柏舟之节”,典出于《诗·邶风》的一章,《毛诗正义》说:“《柏舟》,共姜自誓也。卫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
整封信的意思很直白,就是说陈氏丞相门第,在处理子女的改嫁问题时,应当高于整个社会的标准,以作为表率。写完这封信之后,朱熹可能已经预感到没有太大效果,索性也直接给陈师中的父亲陈俊卿去信一封:自明云亡,忽将期岁,念之令人心折。其家想时收安问。熹前日致书师中兄,有所关白,不审尊意以为如何?闻自明不幸旬日之前,尝手书《列女传》教条,以遗其家人,此殆有先识者。然其所以拳拳于此,亦岂有他?正以人伦风教为重,而欲全之闺门耳。伏惟相公深留意也。
朱老夫子如此卖力和热心,结果又如何呢?在朱熹本人所作的《陈俊卿行状》中如是记载:“女四人……次(女)适故著作佐郎郑鉴(即郑自明),再适太常少卿罗点。”总之,理学家们提倡归提倡,然而现实中的人情归人情。想改嫁的照样改嫁,谁也管不着。可见宋代社会对妇女改嫁问题,并没有形成像后来明清时代那样的强制风气,理学家的言论影响几乎可以被忽略不计。《宋史·道学传》就直接说了:“道学盛于宋,宋弗究于用,甚至有厉禁焉。后之时君世主,欲复天德王道之治,必来此取法矣。”
可见在宋代,理学虽然在学术领域搞得很热闹,然而在世俗层面上,几乎没人搭理。就从朱熹劝孀妇守节这件事来看,朱熹不可谓不卖力,也明知阻止孀妇改嫁为极难之事,所以书信一写就是两封。陈氏作为宰相之女,更没有所谓寒饿问题,她的改嫁,想必也是得到父亲和兄长的支持,不然也不会前夫才死了一年,就急吼吼地找到了新的如意郎君。这样的速度,就算拿到今天,扣除为前夫服丧的日子,也是闪婚级的。谈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的毒害,很多专家都会举出清初的方苞在《岩镇曹氏女妇贞节传序》上的放言高论:
尝考正史及天下郡县志,妇女守节死义者,秦、周前可指计。自汉及唐,亦寥寥焉。北宋以降,则悉之不可更仆矣。盖夫妇之义,至程子然后大明……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言,则村民市儿皆熟焉。自是以后,为男子者率以妇人失节为羞,而憎且贱之。此妇人之所以自矜奋与,呜呼!自秦皇帝设禁令,历代守之,而所化尚希;程子一言,乃震动乎宇宙,而有关于百世以下之人纪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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