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曹操在著名的《求贤令》中称:“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有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这里的“盗嫂受金”说的就是汉初宰相陈平。从此之后,陈平即成为那些品行有污点,但却怀有旷世奇才者的代名词。以至世人在不知陈平有何事功、对历史有何贡献时,倒先了解到陈平“盗嫂受金”的“丑行”。
陈平受到刘邦重用,引起军中诸将的不满,谗言也便接踵而来。据司马迁《史记》卷五十六《陈丞相世家》记载:绛侯、灌婴等咸谗陈平曰:‘平虽美丈夫,如冠玉耳,其中未必有也。臣闻平居家时,盗其嫂;事魏不容,亡归楚;归楚不中,又亡归汉。今日大王尊官之,令护军。臣闻平受诸将金,金多者得善处,金少者得恶处。平,反覆乱臣也,愿王察之。’汉王疑之,召让魏无知。无知曰:‘臣所言者,能也;陛下所问者,行也。今有尾生、孝己之行而无益处于胜负之数,陛下何暇用之乎?楚汉相距,臣进奇谋之士,顾其计诚足以利国家不耳。且盗嫂受金又何足疑乎?’汉王召让平曰:‘先生事魏不中,遂事楚而去,今又从吾游,信者固多心乎?’平曰:‘臣事魏王,魏王不能用臣说,故去事项王。项王不能信人,其所任爱,非诸项即妻之昆弟,虽有奇士不能用,平乃去楚。闻汉王之能用人,故归大王。臣裸身来,不受金无以为资。诚臣计画有可采者,愿大王用之,使无可用者,金具在,请封输官,得请骸骨。’汉王乃谢,厚踢,拜为护军中尉,尽护诸将。诸将乃不敢复言。
这是迄今流传下来的关于陈平“盗嫂受金”的最早、最权威的记载。后于司马迁100多年的班固,在其所撰《汉书·陈平传》中记载此事与《史记·陈丞相世家》略同。
当刘邦听到绛侯、灌婴的议论而对陈平的德行提出疑问时,《史记·陈丞相世家》和《汉书·陈平传》只记载了其苹苹大端:即陈平解释了事魏、事楚不终的主要原因,对“受金”问题也直言不讳,“臣裸身来,不受金无以为资。”唯独对“盗嫂”之诬,未置辩解之词。这便给后人留下了一桩悬案。对此悬案,或许可以作出以下几种推测。第一种推测,陈平认为纯属诬蔑不实之词,毋须辩解。第二种推测,陈平也许就此进行过辩解,但司马迁、班固认为本系谗言,不攻自破,故辩解之词毋须记载。第三种推测,刘邦认为“盗嫂”之行,无关宏旨,根本没有问及。第四种推测,刘邦确实问及“盗嫂”问题,陈平确实存在这一丑行,所以默认。
因偷情引发的一起灭国事件:如果不是因为和嫂子偷情,北凉国主沮渠牧犍不会落到“面缚请降”(《资治通鉴》)的尴尬境地,北凉的灭亡也不至于来得那么快。历史就是这样残酷,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偶然事件,却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产生一系列连锁效应,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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