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扫黄,不少人认为妓女是社会的蛀虫、有百害而无一利,当扫除之。殊不知,妓女乃至青楼,在历史上的作用远没有如此简单。
娼妓,原非今日所说的纯操皮肉生意的失足妇女。从唐高祖设置教坊以来,娼妓(女艺人)就隶属教坊管辖,教坊中的男女艺人必须登记在册,吃财政饭、接受各种艺术教育,完成各种筵席演出、应酬接客甚至陪侍就寝的任务。她们的身份受社会蔑视、一旦年华老去就无人问津衣食无着,而且往往战俘、罪犯家属、破产者都会被收入教坊为妓,人所嫌恶就可以理解了。摆脱妓者身份、嫁入大户人家当妾,成为几乎所有娼妓的梦想。
早先的这些地位低下的娼妓要想出人头地,必须于诗书文章上有所了解和钻研,唯有如此,在陪伴寒窗苦读、由士而官的宾客时才能不当花瓶、有来有往地聊天,进而产生吸引力挣小费或者擦出爱情火花什么的。
唐宋之时,官吏的一切社交活动几乎都离不开娼妓歌舞。各地官府均蓄有官妓,至少者数十,多者上千。大致这些官妓分拨值班,遇到官府各种迎来送往的活动宾主入席即选当值的娼妓作陪,至于名妓则非达官名士不见。娼妓们的工作场所即为青楼。
青楼最初的意味和娼妓一样也有所变化,并非指情色娱乐场所,而是对门阀大家的代称,语出魏晋时期。迄至六朝之际,青楼已有了妓馆的含义,到唐朝时则比较广泛地指代妓女所居了。
唐朝时,长安的青楼集中在平康坊,此地离唐朝中央政府所在地的皇城仅有一街之隔,但唐朝政府并不禁止官员狎妓。迟至天宝年间,逛妓馆已成了士人之极大爱好。
北宋经济持续发展,城市人口增加,东京已有夜市,燕馆歌楼中的娼妓繁华了城市的文艺生活。《东京梦华录》写娼盛如“凡京师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北宋的妓院无论规模、数量、分布情况,较之唐代有了长足的发展。而南宋临安的妓院伴随着江南的富庶,其规模数量更超东京。元朝由文化相对落后的蒙古族建立,但他们对教坊娼妓也表现出浓厚兴趣,大肆搜罗乐工艺妓充实教坊。《马可波罗游记》载:“新都城和旧都近郊公开卖淫为生的娼妓达二万五千余人……每当外国专使来到京都……照例由皇家招待……总管给使节团的每一个人,每夜送去一个高等妓女,每夜换一个人。”
明初建都南京,朝廷在京城内外开设妓院,委派专人管理。明朝中后期,伴随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暴富起来的商人们也需要狎妓消遣,民间青楼于是方兴未艾,万历年间已是“娼妓布满天下……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淫为活。”清初亦设教坊,但平定三藩之后,有鉴于明朝之荒淫,遂裁汰女乐官妓,至雍正时则全面禁止官妓,各省也无在籍妓女了。但等到乾隆时,清朝国运达于顶峰,皇帝连下江南,“夏雨荷”等妓女便在此间选入法眼,各地私娼又潜出为业。
咸丰以后国门洞开,太平天国运动除几个最高领导人之外严格禁欲,所经之处取占领区男女分性别各自收入队伍,即夫妻、父女、母子亦不能接触。士人商贾因此麋集于沪上,于是沪上娼妓业后发而居上,但传统农耕文化至此已被近代商业侵袭而凋敝,青楼再也不是原来的青楼了,谈笑和往来以官二代、富二代之白丁者居多,“惟知挥金,不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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