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僧师徒取经以来,妖怪们总想着吃唐僧肉,甚至要把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一起蒸了吃。妖怪失败后,大多被孙悟空一把火烧死。可到了取经的尾声,孙悟空让老百姓们吃上了一回妖怪肉。
九灵元圣被太乙救苦天尊收走之后,留下了他的徒子徒孙们,这些狮子,下场极其悲惨,原著道:
“次日,王又传旨,大开素宴,合府大小官员,一一谢恩。行者又叫屠子来,把那六个活狮子杀了,共那黄狮子都剥了皮,将肉安排将来受用。殿下十分欢喜,即命杀了,把一个留在本府内外人用,一个与王府长史等官分用,把五个都剁做一二两重的块子,差校尉散给州城内外军民人等,各吃些须:一则尝尝滋味,二则押押惊恐。那些家家户户,无不瞻仰。”
孙悟空此次杀妖分食,被大家看作“不是东西”。在《西游记》中,要找孙悟空“不是东西”的地方,恐怕只有这一次。真是这样吗?孙悟空做这件事要受到谴责吗?不应该。这也是事出有因。
一:以武器论孙悟空杀妖分食。
妖怪都是无恶不作的,这些狮子精们虽没做什么十恶不赦之事,但他们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的兵器偷走,这些兵器是不能随便偷的。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的武器是随身携带且不能分开的,他们欲为人师,导致武器离身,这是他们的错。可偷盗神器,这是妖怪的错了。因此,引发了神妖大战。并不是不吃人,不害人,不吃唐僧就是好妖。妖怪偷了孙悟空等三人的兵器,犯了大忌,这让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很为难。他们没了武器等于法力减掉了一半,这样一来,还怎么保护唐僧呢?再说了,这神器的所有权在天庭,偷盗神器,等于跟天庭作对。所以,妖怪的错,很大。仅就这一个错,就可以被千刀万剐。只是孙悟空让他们死的没有尊严罢了。
二:以面子论孙悟空杀妖分食。
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取经以来,第一次“欲为人师”,他们很兴奋,也很有面子。可这一切,都被黄狮精给搅和了。让孙悟空更没面子的是,妖怪们不仅搅和了他们的喜事,还把唐僧、老王和三个王子摄去。这样一来,孙悟空的脸没地方搁了,孙悟空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不仅如此,此事还闹的满城皆知。因此,孙悟空恨死了这些妖怪。抓住妖怪之后,杀妖分食,只是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而已。
杀妖分食之后,面子挽回了,同时还让百姓们“家家户户,无不瞻仰”。
孙悟空所做的这一切,不只是为了自己的面子,还是为了佛教的面子,他们代表的是佛教。若只是代表自己,杀了妖怪就好了,或者来一场杀妖示众。可佛教的面子就大了,杀妖分食,等于佛教惩治了妖怪,且赐予百姓这些食物,百姓能得到,是莫大的荣幸。
丁典,是那么令人感动。有情有义、忠贞不二,用来比做丁典毫不为过。我们还更应该称之为生死相依。书中并没有特意描写凌霜华的美貌,只是说她人淡如菊。这里我们更应该把它想象成一种气质、一种风度,丁典同世上所有初恋的人一样,为之神魂颠倒。当他入狱后,练成神照经,突狱而出,看到的却是那天下最美丽的脸庞上,已又横又竖的划上了十七八刀,肌肉翻了出来,美丽的眼睛,美丽的鼻子,美丽的嘴巴,都是歪歪扭扭,变得像妖魔一样。这时的丁典,想的却是霜妹,容貌及得上心吗?你为我毁容,在我心中,你比从前更加美上十倍,百倍。这岂是寻常人物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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