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劳逸结合的需要,人类自从有了比较正规的社会制度,就逐渐形成了休假制度。但古代朝代变迁比较多,所以官吏放假的制度也是千差万别。
秦代没有明确规定放假制度,但官吏可以告假,称作“告归”。
汉代规定了休假制度:《汉律》规定“吏员五日一休沐”,“休沐”即指回家休息沐浴。一年的放假时间大约73天左右。除了这种类似星期天的规律性休假外,汉代还规定了节庆的假日。西汉时,夏至或冬至官员也都休一天假。这种惯例一直沿袭到隋朝。
在汉代魏晋之后的南北朝时期,在南方的一些国家发生了一些变化:出现了官吏“轮休”,如南朝的梁国,每十天才有一次常规性假日。后来唐朝以后一直到元代的办公休假时间也都是如此,这也就是被史上称之为的“旬假”。
相对于唐宋宽松和人性化的放假制度,元明清时期就显得小气多了。元代最甚,官吏们全年节假日仅16天。明清时期除了上述的父母丧丁忧守制三年的规定不变外,其余规定也全部废除,官员个人如有特殊事情可以向上级请假。但明清时期,比较重视的春节、端午、中秋这三大节日的休假。
鸦片战争后,西方人进入,他们每星期休假一天。1902年,朝廷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中,首次以法规的形式规定全国中、高等学堂实行星期制。不出4年,中央机关也采用了星期制。
从古代的放假情况看,封建社会放假制度性较差,变化也比较大。但有些朝代的规定比较人性化,能够从个人的实际需要出发来规定假期,尤其是能够重视婚丧等假期,这些是很值得肯定的,也是值得今天借鉴的。
骆秉章(1793年—1866年),原名骆俊,字吁门,号儒斋,广东花县人。晚清湘军重要将领。骆秉章自少勤学,道光十二年(1832年)进士,选庶吉士,后被授为编修,迁移为江南道、四川道监察御史等职。因办事清正,深得朝廷信任。外官任湖北、云南藩司。道光三十年(1850年),被任为湖南巡抚,入湘十载,位居封疆,治军平乱,功绩卓著。
咸丰二年(1852年),太平军入湖南,骆秉章以防守不力,被革职留任。后以守长沙有功而复职,并为清廷所倚重。旋署湖北巡抚。咸丰三年(1853年),实授湖南巡抚,任上支持曾国藩办团练,又聘左宗棠为幕僚,事无巨细,皆听之。咸丰十年(1860年),奉命督办四川军务,率军入川。咸丰十一年(1861年)任四川总督。同治元年(1862年),骆秉章派重兵防守大渡河,断石达开后路,石达开被围于安顺场,之后石达开请求和谈,骆秉章佯称答应,后将石达开俘虏,解至成都凌迟处死。清廷授以太子太保衔。
同治六年(1866年)病逝,赠太子太傅,入祀贤良祠,谥号文忠。与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并称“晚清八大名臣”。
咸丰帝:“老成硕望,宣力弥勤。”
同治帝:“老成硕望、调度有方。”
左宗棠《答毛寄耘中丞书》:“先生抚湘前后十载,德政既不胜书,武节亦非所短。事均有迹,可按而知。而其遗之尤,溥无如剔漕弊,罢大钱两事。”
佚名《咸同将相琐闻》:“骆公治吾楚十年,而吏民安堵,群寇远遁,此湘楚福星也。”
薛福成《骆文忠公遗爱》:“曾文正公督两江,凡湖广两粤闽等大吏之黜陟(升降),及一切大政,朝廷必以咨之;骆公督四川,凡滇黔陕甘等省大吏之黜陟,及一切大政,朝廷必以咨之,二公东西相望,天下倚之为重”。
蔡东藩:骆秉章系清室名臣,长沙一役,骆已罢职,犹督兵固守,始终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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