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灭亡后 当时老百姓的生活是雪上加霜!

时间:2023-06-27 阅读:16 评论:0 作者:admin

明朝灭亡后 当时老百姓的生活是雪上加霜!

李自成攻入京城,崇祯煤山自缢,在历史上长达276年的大明王朝由此宣告灭亡。

提得一提的是,那些对大明王朝的灭亡漠不关心的阁臣们,那些争着“晒穷”以躲避捐助的官宦们,那些抱定了“流贼到门,我即开门请进”心思的百姓们,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到,大明王朝灭亡后,迎接他们的,将是一段漫长的暗无天日的岁月。

那些官宦所藏着掖着的银子最终被进入北京城的闯军掠得精光,那些官宦的肉体将会被闯军拷打得不成样子,他们其中的很多人因为满足不了闯军要求而被活活拷死。之前一毛不拔的大学生陈演受刑最惨,被牛金星“以二铁素贯其左右手,所至牵以自随,步稍迟,皮鞭乱下,身无完肤,竟诛死”。

那许许多多的百姓所遭受到的是更为深重的苦难,无数人的家产变为飞灰,无数人的身体变成白骨。

曾几何时,为了支撑这个风雨飘摇中早已支离破碎的帝国,崇祯在原有赋税的基础上,加派了辽饷九百万,练饷七百三十多万,百姓痛骂崇祯是“重征”。

辽饷、练饷、剿饷(曾议,未实施)等“三饷”的加派,成了崇祯一生的最大污点和罪证。

然而,经济史学会副会长、明史学会副会长陈支平先生却说:“心平气和的分析,三饷所加,不过每亩‘九厘’银,按明末的粮价折算,尚不足十斤稻谷,这在明末的亩产量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

所有人都应该能理解到,在国家发生战争时期,适量的增加赋税乃是无可避免的。

满清入关之初,多尔衮曾大义凛然地指责说:“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后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然而又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姿态,称“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

然而,真正的事实却是:这蠲免“三饷”的谕旨并未严格加以贯彻,除多尔衮边外筑城加派九省额外钱粮250余万两、顺治亲政命抵额粮,及顺治末一度加征练饷,“以前项辽饷在万历年间加派,故复照旧派征”。

因此,明史学家顾诚在《南明史》指出“顺治十八年还食言自肥,恢复了明朝剿饷,加赋五百多万两”。

加饷之外,“清军在征服各地的过程中,‘大兵所至,田舍一空’。经济最称发达的江浙地区,更遭受异常残酷的焚杀和掠夺,扬州、江阴、嘉定、苏州、嘉兴、金华几个经济繁盛都市,差不多都被焚杀精光”。

同时,各地的人口锐减,全国的耕地面积急剧萎缩,生产遭受空前的破坏,在北京附近以至山东、河南境内大量圈占的土地共达168至527顷,这还不包括牧场和各省六万多顷的驻防旗田。

根据《明代与清初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一文统计,明代崇祯时期,全国人口约为两亿,而康熙初期全国人口约为五千万,人口损失近四分之三。万历三十六年,明朝的耕地面积是1161万8948顷,等于11亿6189万多亩土地,而清代顺治十八年,全国耕地数量是500多万顷,也就是五亿多亩。耕地面积损失过半。

这样的背景下,顺治九年征收的农业赋税为“2428万两白银”,顺治十八年“为银2157万余两、粮648万石”。

对比“万历初期‘两税收入实征白银266万7680两,若将本色米按照时价(米一石价银一两,麦一石价银0.8两)。则两税收入可达2217万7358两”。

也就是说,百姓以明代百分之五十的耕地承受比明代百分之一百还多的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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