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古代文学史,僧道形象转为负面,是元明清三朝以来的现象。比如杂剧《竹坞听琴》《桂枝儿》《女贞观》,小说《水浒传》《金瓶梅》、“三言二拍”,都出现了犯色戒的僧尼形象。《水浒传》写到裴如海和《金瓶梅》写到潘金莲请和尚为武大郎做法事时,都出现了“一个字便是僧,两个字是和尚,三个字鬼乐官,四字色中饿鬼”这首打油诗。而道士做法的神异传说到明朝世情小说更是蔚为大观,不是用妖法害人就是用药物施展骗术。一本明清时的相书《神相铁关刀》还专有口诀教大家如何识别“奸僧妖道淫尼”。问题是好好的和尚、道士为什么会变成这种形象?
和尚何以为“淫”
僧人形象的转变和传统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与统治者对宗教的态度有关。佛教初传入时,其组织方式沿袭了印度的僧团制度,僧人只尊行僧团内部规定—犍度,组织脱离于世俗政权,自成体系,但很快就招致世俗统治者的不满而引发灭佛事件。从东晋开始,世俗统治者与僧团之间的主导权之争从没有停息过,直到唐玄宗开元年间,二者之争才以王法的胜利而终结。其结果是,从此宗教人士成了世俗世界的“另籍之民”,不仅要接受王法的管理,还要被王朝价值观予以改造。《百丈清规》就是中土佛教自我规定以适应政治现实的一种尝试。
对僧道的身份管理制度称为“度牒”,也就是身份证明文书。这项制度南北朝时就有,一直延续后世。元朝皇帝多崇佛,在法律上确定了喇嘛们的崇高地位,打喇嘛要砍手,骂喇嘛要拔舌。上行下效,普通僧人们也就乐得不守戒律,且因为当时僧籍管理不严,导致僧人数量一度超过两百万,其中鱼龙混杂,难免生出是非。而数量庞大的僧人又与民间宗教结合在一起,成为煽动民间起义的宣传工具。明太祖因为出家当过和尚,深切体会到宗教作为宣传、动员工具的威力,所以明太祖对宗教的管理颇费了一些心思,欲以“神道设教”,将僧道纳入儒家的等级制度。所以明太祖对寺庙和僧人的种类、财产、职责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是用行政命令将天下寺院及僧人划为禅、讲、教三类。禅者,禅宗一类;讲者,重研修佛教义理的天台、华严诸类;教者,诵念真言密咒,演行瑜伽显密法事仪式之僧众也。三类僧人都要参加国家考试,合格后才能发放度牒。其中,演行瑜伽法事的教僧,考试不考经律义理,只考现场演行法事及经书背诵是否熟练准确,门槛并不高。
其次,明太祖又对寺庙做了一系列规定。寺庙必须有一名砧基道人,负责处理寺院的钱粮出纳、官府往来等俗务,禁止僧人奔走于外,与官府交结。除非游方问道,禅、讲僧是不许随便出寺的,不可散居及入市村,必须与日常社会保持距离。但教僧因为要做法事,是可以随意与世俗社会接触的,出入市镇集市也不会有任何麻烦。同时,虽然明太祖在《申明佛教榜册》明确规定了做法事所需各类物品的价格,和法事本身应收取的费用,但在现实中,这是无法监管的,实际收费可能远高于明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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