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节,“贞”为“正”,用在女性对男子,特别是妻子对丈夫的关系上。谁最先提倡“贞节”的呢?秦始皇,因为秦始皇有一个不守妇道的娘,所以始皇帝很重视贞节。秦始皇尊巴清为“贞妇”,并建“怀清台”。
古代礼教提倡纯正高洁的道德观念。古代女子在婚前(订婚)或者婚后,对她的未婚夫或丈夫不贞,并与其他的男人有染,这种事可是要受到严重的处罚的。同样,也适用于古代男性。
在古代,有一种处罚“通奸罪”的私刑,叫做“浸猪笼”。
“浸猪笼”具体是从何时开始的,没有明确的记载。因为是私刑,所以一直被仿效。
为何叫“浸猪笼”呢?猪笼是为方便运送猪而制,用竹篾扎成,呈圆柱形,作网状,网口颇大,一端开口。“浸猪笼”就是将在婚前(订婚)或者婚后,对她的未婚夫或丈夫不贞,并与其他的男的有染的女性关进猪笼,吊起来,放到江河里淹浸,轻罪者让其头部露出水面,浸若干时候;重罪者可使之没顶,淹浸至死的一种私刑。这种私刑极为残酷。
古代男性有没有被“浸猪笼”呢?按照古代男尊女卑的观念来讲,古代应该没有将男性“浸猪笼”的做法。在古代,通常情况下,这种“通奸”的事情发生,往往会被说成是女人勾引男人。但,也会有例外。
“浸猪笼”一般是由村子里权力最大或是最有威望的人主持,又或是由一个家族的族长主持。由于人们痛恨“奸夫淫妇”,所以“浸猪笼”在古代是一种很受欢迎的私刑。
“浸猪笼”是古代“人治社会”的体现。虽然封建国家有法制,但各村各乡仍存在自家的习俗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当然,“浸猪笼”这类私刑只是在古代比较边远的地区实行,绝大多数地区还是由封建政府来裁决的。
“浸猪笼”,这种处罚形式表达了古代人对“通奸”男女的痛恨。人历来视“私通”为一种深恶痛绝、万恶不赦的丑恶行为。但,现在“通奸”的问题只是被纳入道德范畴予以制约。“浸猪笼”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持刀捉奸”。是否应该重设“通奸罪”呢?这应该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戴笠在北平度过了1946年的春节。然而,热闹的春节使他备觉冷清,有黯然神伤之感。他莫名其妙地觉得,这一年凡事都将不顺。戴是个很迷信的人。
戴笠很相信风水、命相一类东西。军统修建房屋时,大门应向哪一方向开,前后左右应注意哪些地方是龙脉,以及宜于建阳宅或阴宅等问题,他经常亲自下指示,不能弄错,否则虽已动工也得停止。军统所办的许多基本特务训练班内,他规定要开设命相一类课程,把曾国藩所用以作为取舍部属标准的一本《冰鉴》和麻衣、柳庄等相法编成教材。军统的一些大特务也都跟他一样,非常相信这套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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