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一个诗的黄金时代,不要说文人墨客、帝王将相、贩夫走卒、牧童船夫有此好,就连江洋大盗也附庸风雅,喜欢来一两句。
据《云溪友议》和《唐诗纪事》记载,唐朝的太学博士李涉前往九江,看望在江州当刺史的弟弟。结果在水上碰到那个时代的“浪里白条”,一伙强人围住李涉所乘船只,要打劫。带头大哥问船上何人,李涉答:当今太学博士李涉。大盗们一听,高兴起来,不是因为太学博士有财,而是因为太学博士有才。带头大哥说:今天我们不劫财,要劫个诗,你作首诗给我们听听,“若是李涉博士,不用剽夺,久闻诗名,愿题一篇足矣”。李涉二话不说,题上一首:“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他时不用逃名姓,世上于今半是君”。
江洋大盗们得诗,大为欢喜,恭恭敬敬道别而去。由此可见,写诗和赏诗已是当时社会上不可或缺的一项文化娱乐。但这个是不是唐朝文人与大盗们的一次炒作呢?管他呢,只要能谈到诗,总归是美好的。
家妓通常指富商大贾蓄养的具有文艺才能的性奴隶。与营妓、官妓不同的是,家妓是主人的私有财产,非经许可别人是不能碰的,否则真有可能会有人拎着杀猪刀找你拼命。据《史记·吕不韦传》记载:“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其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秦始皇的生母可能就是吕不韦家中的一个美妓。历史上第一位皇帝的母亲是妓女,尽管这个观点存疑(主要是秦始皇的父亲在鉴定过程中存在争议),但还是能让我们领略一番家妓的威力。一般来说,家妓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没有任何人身自由,主人掌握着她们的生杀大权。曹操曾有一个家妓,长得不错,小曲唱得也好,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女人脾气不好。我们知道,曹操的脾气也不好,两个脾气不对路的人很容易产生矛盾,曹操想杀她,又怕没有人能唱这么好听的歌,于是就海选一百个美女进行训练,里面有一个女子的歌喉达到了那名家妓的水平,曹操这才把那名家妓杀掉。西晋有个贵族王恺,有一次请王敦到家里做客,让一帮家妓经行艺术表演助兴,其中一个家妓吹笛出了点错误,王恺觉得很丢面子,就让人把她拖出去打死了。真是可惜了社会上那些讨不到媳妇的光棍们。
其次,家妓和妾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妻妾的主要职责是治内管家、生儿育女;婢女只管负责主人的衣食住行;而家妓是为主人提供文化娱乐、精神享受和性服务。有些士大夫外出宦游时,不带妻眷,但有家妓相伴。这时,家妓便集妻妾、家妓和婢女三重身份为一身。在社交场合,家妓的作用非常重要,其数量、素质、技艺是主人经济实力、地位尊严和人品高雅的体现。在古代艺术史上,很多家妓都是所处时代歌舞艺术的代表。
最后,家妓尽管没有五险一金,生活还是能够有保障的。这是因为,家妓往往是主人财富的一种表现形式,官僚、地主之间经常暗中斗富,要是你的家妓待遇或素质还比不上人家的三等奴仆,这实在是件丢份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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