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中三起好汉虐杀美女事件:杀女人为突出英雄

时间:2023-06-01 阅读:15 评论:0 作者:admin

水浒中三起好汉虐杀美女事件:杀女人为突出英雄

《水浒传》详写的妇女被杀案有三起:宋江杀阎婆惜、武松杀潘金莲、杨雄杀潘巧云。作者为了证明这三个女人当杀是费了一番苦心的。设计了一种艺术氛围,制造了一种“舆论”,安排了相应的情节。希望在他笔下对三个女人判斩时赢得读者一片喝彩。我们作为“法院”旁听席上的观众,如果听信作者“一面之词”,而不多问几个为什么,不保持清醒的头脑,可能就会鼓起掌来。

现在我们就以“多问几个为什么”的态度来重新审视一下这三桩命案。

合法而不般配的婚姻

这三对人组成的家庭是和谐、般配的吗?他们能相爱吗?

先考察阎婆惜和宋江。阎婆惜是个卖唱的,聪明伶俐,年方十八岁,颇有姿色,从小在行院长大,学会了诸般技艺,人人爱她。宋江呢?虽以义孝闻名天下,但长得却又黑又矮。身高才六尺,仅比侏儒武大郎高一尺。人称“黑宋江”、“孝义黑三郎”。作者赞美他“坐定时浑如虎相,走动时有如狼形。”可是在阎婆惜这位风尘女子眼中,这种形象和性格未必中意。且宋江年又三旬,比她几乎大了一倍。

一个如花似玉,一个又黑又矮;一个十八,一个三旬;一个活泼少女,一个名闻四海老成持重成熟的官吏;一个行院里长大,一个出身孝义门第;一个妙龄女郎希望丈夫常伴,要求温馨体贴,一个英雄好汉,“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不以女色为念”,半月十日才去一遭。二人的结合又是出于王婆和阎婆的强行撮合,一方出于感恩,一方出于济贫,没有爱情基础。这是一对尴尬的结合。

潘金莲武大郎

潘金莲更加可怜,她原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因为男主人要侮辱她,她不依从反而告诉了女主人,男主人怀恨在心,结果倒赔妆奁,一分财礼不要,把她白白嫁给了武大郎。潘金莲非常漂亮,说话伶俐,作事干练,心灵手巧,敢爱敢恨,是个心直口快的女子。正如她说的“奴家平生快性”。年龄二十二岁 。

武大郎呢?身不满五尺的侏儒,而且“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三分像人,七分似鬼”,外号“三寸丁谷树皮”。而且是个“三答不回头,四答回身转”的慢性子蠢汉。

潘金莲是大户人家的使女,见过世面,怎么能爱一个“身材短矮,人物猥亵,不会风流”的丑陋侏儒。这是一桩天差地别,强行捏合的以牺牲女性幸福为代价的婚姻。无怪人们说:“好一块羊肉,倒落在了狗口里!”

再看杨雄和潘巧云,从出身看,倒是门当户对,一个行刑刽子手,一个屠户的女儿。潘巧云也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从她对裴如海的感情和看法可以了解她所喜欢的男人的标准。那就是温文尔雅,干净利落,会体贴关心人。然而杨雄却是一个满身刺满了蓝靛花纹的刽子手,又一个月有二十天在牢里值班。潘巧云这位少妇不免闺房冷落,所以这也是一个不美满的婚姻。

在作者看来,只要是合法夫妻,不管是如何结合的,不管差距有多大,不管有没有感情,妻子就有义务爱丈夫,嫁鸡爱鸡,嫁狗爱狗,抱着丈夫的神主牌位拜堂成亲,就得爱那块木牌牌。女人应当以礼驱使自己的情去爱那个本来不爱的丈夫,以礼克制消灭自己的人欲。而三个女人却竟敢不爱合法的丈夫,背离了封建礼教,于是作者就满腔热情地歌颂男人宋江、杨雄,以同情赞美的口吻来写武大。对三个女性恨不得食肉寝皮。

有情而不合法的结合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本文链接: http://bbs.lanchong123.com/?id=36685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