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年间的权臣李光地卖友求荣疑案真相

时间:2023-05-17 阅读:11 评论:0 作者:admin

清朝康熙年间的权臣李光地卖友求荣疑案真相

此公乃康熙年间的重臣。其人物形象,因一部《康熙王朝》而路人皆知。不过,现今的电视历史剧,常以戏说为本,胡编乱造,不靠谱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李光地之评价,便是一例。比如,电视剧中的康熙皇帝便说:李光地用心狠毒。显然,这与《清史稿》的记载,相差甚远。或许,有人会说,《清史稿》是后人著述,它就靠谱吗?后人编撰之前朝史,往往文过饰非。这也常见。但是,《清史稿》的著述之人,基本是满清遗老,因而在人物评判方面,他们的立场与观点同前朝的统治者的价值观是基本一致的。这便是我笃信《清史稿》评价清代历史人物的原因之一。

李光地(1642-1718年),字晋卿,号厚庵,别号榕村,泉州安溪湖头人。康熙九年(1670年)中进士,进翰林,累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其为官辅佐,政绩显著。康熙曾三次授予御匾,表彰其功。至于其“用心狠毒”之断语,实不知从何而来。诟病李光地,出自《康熙王朝》,其源头则是作家二月河的历史小说。读过《清史稿》之李光地传,有些事情,也就大体清楚了。李光地一生,辅弼帝业,政绩卓著,自不用说。比如,平耿精忠之乱,荐施琅收复台湾,荒年赈济饥民,减免赋税和废除酷刑,疏浚河道,有治河之功,等等。同时,他为政以德,且宽厚待人,有仁慈之心。尽管,这一特点,与其为官清勤谨慎之作风相佐,但两者一旦有悖,他必然是选择前者的。这一点,也是朝野皆知的。

诟病李光地者,常言其早年“出卖朋友”陈梦雷。这是一段历史疑案。陈梦雷和李光地,是同年进士、同官编修的朋友。康熙十二年(1673年),耿精忠呼应吴三桂举兵反清。陈梦雷不得已而被裹胁入耿幕。此时,李光地则以“父疾”逃避。据说,陈李二人,曾在福州密约:由陈梦雷从中“离散逆党,探听消息”;“藉光地在外,从山路通信军前”,共请清兵入剿;并由陈梦雷主拟请兵疏稿。按陈梦雷的说法,李光地“蜡丸上书”,删去了陈的名字,“尽易臣疏,削去臣名”,单独向康熙邀功去了。据说,李光地因此青云直上。至于陈梦雷,则功名埋没,并以“附逆”罪,入狱论斩。据说,陈梦雷曾要求李光地为己辨诬。然而,李光地“一语不及”。陈梦雷因此大恨李光地,责其“欺君负友”,还写了近五千言的《绝交书》。这封《绝交书》,传入京城,人们争相传阅。陈梦雷称李光地“缩颈屏息,噤不出一语”。

对此,李光地是断然否认的。按李的说法,有约是真,兵疏则无。对这段公案,《清史稿》的记载,似乎是明确的。“陈梦雷者,侯官人。与光地同岁举进士,同官编修。方家居,精忠乱作,光地使日蚃潜诣梦雷探消息,得虚实,约并具疏密陈破贼状,光地独上之,由是大受宠眷。及精忠败,梦雷以附逆逮京师,下狱论斩。光地乃疏陈两次密约状,梦雷得减死戍奉天”。“不出一语”,显然有误。陈梦雷案,李光地“疏陈两次密约”,说明他是向康熙求过情的,也说明过原因。按行文逻辑,因为其“疏陈”,陈才“减死戍奉天”,被流放到奉天去了。只是,人们往往同情弱者。李光地官运亨通,位极人臣;陈梦雷则仕途坎坷,最终悲剧收场。朋友一场,反差如此巨大,难免叫人唏嘘不已。其实,陈梦雷有才,却未必修得为官之道。这一点,从其晚年卷入皇位之争(陈梦雷复出后曾为康熙三子胤祉的老师)而遭雍正贬官,便可以略知一二。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本文链接: http://bbs.lanchong123.com/?id=35922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