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进入仕途后,奋不顾身,敢说敢为。由于他敢于上书言别人之不敢言,不免开罪于皇帝或皇太后。他一生四进四退。前三次被贬,每次出京,都有同僚、亲友、宾客相送。相送的人们对于范仲淹的被贬,不仅仅是同情,更多的是赞扬,认为他的被贬是一种光荣,而且是一次比一次光荣,以至于第三次被贬时,范仲淹与同僚、亲友、宾客们作别时自嘲道:我范仲淹前后三次被贬三次光荣了,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只希望诸位能给我找个好一点的牢房了。
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范仲淹时30岁,任秘阁校理。这个官不过是在皇帝藏书阁中负责整理和校勘的一个小官,还没有资格给皇帝上书言事。这时,宋仁宗是个还不到20岁的年轻人,朝中大权,全在章献刘太后的手中。满朝文武,无不唯章献刘太后马首是瞻。这年,刘太后拟以冬至时临朝,要皇帝率百官上贺。对于刘太后的这一决定,从皇帝到百官,无不认可,但范仲淹却上书表达了不同意见。他说:当皇帝的有事俸老辈人的责任,但没有来当臣下的道理;有坐北朝南的尊位,没有北向为臣的礼仪。若请皇帝在宫内侍俸母亲行家礼,这是应该的;如今要让皇帝和百官同列来朝拜太后,这样做将会损害为君之道,削减了皇帝天下之主的尊严,给后世留下不好的先例。不仅如此,他更进一步要求章献刘太后归政于皇帝。这一来,自然让大权在握的刘太后极其不满,于是将他贬到河中府(今山西永济市)当了一名通判。通判这个官职为宋太祖首设,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相当于知州的副手,但享有直接向皇帝上书的权力,为皇帝直接委派。范仲淹因开罪皇太后而出任河中通判,故属于被贬之列。这一次,同僚们在都城门口饯行时,就交口赞扬他这次被贬是“此行极光”。
明道二年(1033),章献刘太后去世,范仲淹得以被召回朝,当了个右司谏。右司谏是言官,隶属于中书省。范仲淹有了右司谏这个言官的身份,也就更方便向皇帝表达意见了。刘太后过世后,很多言官都抱怨太后听政时的过失,而遭受过太后贬逐的范仲淹,此时却表现出了顾全大局的超人大度。他说,太后受先帝遗命,调护皇上十多年,是尽了责的,因此我们应当掩蔽她那些小的过失,以保全太后的名望。刘太后过世时留得有遗嘱,要宋仁宗立杨氏为皇太后,并参加军国大事的议决。又是范仲淹表示了反对的意见。他说,太后是皇帝母亲的称号,自古以来没有因为保育的原因而代立为太后的。如今一个太后去世了又马上另立一个太后,天下人就会怀疑皇上是不是一天也离不开母后的帮助呢?因为范仲淹反对得有理,继立太后一事方得作罢。
刘太后去世的这年七月又遭遇旱灾和蝗灾,江、淮、京东一带特别严重。范仲淹请求皇帝派人到灾区去安抚赈灾,却不被接受。这下,范仲淹说话就不客气了,问皇帝道:如果宫中的人拿半天不吃饭,那情况会是什么样呢?如今有那么多地方的老百姓已经断粮了,怎么能够不去安抚救济呢?宋仁宗听了这质问,无以回答,只得就派范仲淹到灾区去安抚赈灾。范仲淹每到一处就开仓放粮,禁绝淫祠,减免了灾区的茶役和盐赋,灾区老百姓方安定下来。返京时,范仲淹又将灾民赖以充饥的野草带回呈送给皇帝,请皇帝展示给六宫贵戚,让他们了解民间的疾苦,以此来警戒他们追求奢侈消费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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